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君以此始,必以此终(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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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开创了世界上最早的军衔制度,也开启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阶级晋升通道,更是为开始华夏文明大统一的进程添上了最有利的一砖。
但是物极必反,事有阴阳,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好的事情,也不存在绝对坏的事情。
在商鞅为华夏统一画下如此重要浓墨重彩的一笔时,同时也为人类黑暗的n和人性,寻找了一个新的借口。
这个借口,与文明一同,延续在了炎黄子孙的血液当中。
战争固然是残酷的,但是春秋以前的战争还是存在义的。
左传中曾经记载过楚晋之战中一件事情。
“晋人或以广队不能进,楚人惎之脱扃,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顾曰: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
意思当年楚国想要问鼎中原时,第一次在城濮之战中晋国大败楚君,奠定了晋文公重耳的春秋第二霸地位,第二次在邲之战中,楚庄王亲率大军面对晋国将军荀林父,结果击败晋国,奠定了自己的霸主地位。
双方大军在邲之战中厮杀的难舍难分,最后以晋军惨败逃亡,晋国的战车在逃跑过程中陷入泥淖,后面追击的楚君教他们如何去掉车前的横辕,把车拉出来。
晋国战士羞愧难当死鸭子嘴硬的反讥讽楚国人:“我们到底不像你们这样的“大国“打的败仗少,逃命的本事不如你们啊!”
这个故事虽然像是一个搞笑的段子,但是确实真实存在在几千年前文明的华夏礼义当中的,而且具有很重要的教育意义。
那就是在战场上,敌我双方是死敌,可以为国家,为文化,甚至为了荣誉抛头颅,洒热血,但是让战争结束那一刻起,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即便文化,语言,甚至立场不同,但是依旧不会无故残杀。
同类相残,若师出无名,与禽兽无异。
这就是人性的光辉,遵守规则,遵守道德,更尊重文明。
有一部讲述一战英法德三方在横尸遍野的战场上,共度圣诞节叫做圣诞快乐的电影,影片是依靠信仰宗教的力量压抑了野蛮,但是华夏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可以依靠文明礼乐来压抑野蛮了。
但是这样的文明最终还是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尤其是在战场上,而商鞅,算是彻底将其撕裂的破坏的操盘者。
商鞅变法的军功制,让生命彻底物化。
从将领到士兵,谁杀的人多水就奖赏多,官做的大,杀人的计算标准是以人头为准,或以割下的耳朵为准,因此,无论对与己作战的,还是投降的,甚至老百姓,都尽量多杀。
战争不再有所谓道德,规则,无线放大了人性中的黑暗面,只要有了n和目标,人性就会变得脆弱不堪。
当一个物种开始将屠刀挥向同类的时候,那么它的灭亡是必然的,因为它是病态的,如纳萃,如沙俄,如奴隶制。
君以此始,必以此终,商鞅为了强秦而变法,终究秦也会灭亡于此。
商鞅以人头换军功,不但破坏了人性,更破坏了华夏礼仪文化中,宽仁的品格,还有对人死为大的基础。
华夏文化中,对于死人即便是再罪大恶极,当人死的那一刻,身上的罪孽也应该消散了,或许可以钉在耻辱柱上作为典型,但是尽量不会鞭尸以及对尸体进行报复。
即便伍子胥报仇楚平王掘坟鞭尸,这么有正当理由的举动都被当成反面教材教育后世。
所以这种以人头换军功的方式,其实是有些反人性,甚至煽动人性阴暗面的举措。
但是往往利用人性阴暗面的举措,效果最最为明显的。
所以在这样的性本恶论风潮下,文明的风向自然也变成了性本恶论。
所以在嬴政执政灭六国时,强秦的效果是最为显著的时候,所以秦军不但强于中原诸国,更强于蛮夷戎狄!
辽东的冬天本来应该是被雪花妆点的纯白无暇,圣洁一片,但是因为闯入了强秦这一抹黑,让这片天地变成了血与黑的屠宰场。
公孙戈和高渐离带着出兵,顶着风雪走到距离战场东胡和秦军战场几百米的位置就止步不前了,第一是秦军的斥候已经发出了警告的箭矢。
另外就是公孙戈带领的燕军大多数都不愿意再往前走了,或者说不敢,因为空气中风雪夹带而来的不只是冷冽,更是让人窒息的血腥气。
两寸厚的雪地,彻底被血海蒸发了,还没有散尽热气的血海从远处看就像是烧开的水一样,在沸腾,人与马的尸体已经分不清楚了,全都被强大的秦驽击成随便,铺散在血海之上。
不只是公孙戈,就连随他一同出城的燕军都从未见到过这样残酷的场面,有一些心理素质不好的骑兵惊慌之余还被掀翻马下。
公孙戈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下令身后的五万骑兵停止向前,就地扎营。
高渐离本来就病白的脸,变得越发的惨白,乐叔和其他的侠客已经下马开始呕吐了。
公孙戈恨恨的锤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忍着呕吐的n转头看向高渐离“不如高先生先去通报一声?”
高渐离看了眼身后的有些不堪的侠客们,点点头,伸出手“那么就借大将军的虎符一用。”
公孙戈皱眉,有些犹豫。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大将军此时就不要举棋不定了,莫要赴春申君之后尘。”高渐离淡笑着说道。
公孙戈咧嘴一笑“高先生说的没错,毕竟高先生都能在辽阳城中藏匿两千余侠士,辽阳城确实千疮百孔,以孤木难支。”
说完公孙戈江燕国虎符和玄鸟令,以及一枚公孙氏的家主令,还有一个装着粟廉头颅的木匣都交给了高渐离,拱手道“有劳高先生了。”
高渐离结果后颔首示意,用鞭子抽了下乐叔“走了,丢人。”
乐叔吐得胆汁都要出来了,虚弱的爬上马,跟着高渐离两个走,走向血海。
背着剑匣的剧亢倒是面不改色,俨然一副见多不怪的模样,纵马在侠士群中巡视照看了一圈后,到了公孙戈身边“你的军队对上秦军,必败无疑。”
“这些秦军就不是人,全是一群野兽!”公孙戈啐骂道,声音不知道是愤怒还是畏惧“他们竟然在割人头”
“敌人的头颅,对于秦军就是钱粮爵位,所以跟屠夫眼中的猪狗,狗头,羊头牛头没有任何区别。”剧亢满脸无畏的耸了耸肩。
“即便是蛮夷!那也是人头!死都死了,为何要虐尸?此乃禽兽之举!”公孙戈愤愤的说道。
“你不是也割下了粟廉的头?”剧亢疑惑的看着公孙戈。
“粟廉乱臣贼子,我取之头颅合乎礼义!但是这些屠夫单纯是将割首当成是乐趣,你看,他们还将头颅摆在地上?还排列的如此整齐!这是要做什么?种瓜?!”公孙戈看到远处有一些秦军已经将战场尸体清理了出来,但是却将头颅整整齐齐的摆在地上,顿时浑身颤抖的更加厉害起来。
“商鞅将此称之为暴首,打扫战场时,将敌人头颅阁下分列在战场上,由军官辨认核实,然后为战士纪录功勋,当然,也有磨砺军士素质,和震慑敌人之意,你看你的军队,不就被吓坏了嘛?”剧亢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
公孙戈哑口无言,转头看了看身后精神萎靡的士兵,深深的叹了口气“秦之强,当世不可与其争锋芒,六国之悲哀,黎民之苦难。”
感叹完之后又好奇的打量着剧亢“你似乎对这种炼狱场景见怪不怪。”
“这有什么,十年前王翦攻克井陉时,血流漂杵,我爹带着我在血泊尸体堆了藏躲半年,才得以逃脱。”剧亢撇了撇嘴,仿佛在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一般。
公孙戈倒吸一口冷气,井陉他自然听说过,那是一场真正的硬仗,王翦与李牧僵持了一年的主战场,听说当时惨烈程度不比屠城之难弱。
用公孙戈仅有的想象力,无法想象剧亢父子的到底是如何在那种可能比易子而食还有艰苦的环境中,如何存活的。
但是公孙戈再看向剧亢那张有些稚气甚至天真的小脸时,莫名的不寒而栗起来。
这可能,是一个从小吃着人肉,喝着人血活下来的怪物!
公孙戈下意识的往旁边挪了挪身子。
“我不是一个把杀人当好的怪物。”剧亢轻笑着瞥了他一眼“而且我也不喜欢杀人,但是燕王喜,我必杀,如果你愿意帮忙,我可以欠你一个人情。”
公孙戈眸子一亮。
“只要不违背道义,不论你想杀谁,就算是秦王我也会去。”剧亢咧嘴笑道。
“燕王喜还不能死。”公孙戈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放心吧,他活不到被你送到秦王面前邀功,就算我不杀,他也会杀。”剧亢笑眯眯的扬了扬下巴。
公孙戈一惊,看向已经隐没在血海风霜中的高渐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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