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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五章 火焰与狗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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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会了弓箭术,埃文玩起法拉姆之枪更加得心应手了。

    魔力光束的飞行轨迹让牛顿哭晕在厕所,风力啥的更不影响法拉姆之枪的射击。

    只要端着枪的手足够稳,瞄得足够准,法拉姆之枪就能准确的射中目标。

    埃文和蕾欧娜和测试了一上午的法拉姆之枪,和前世那些有效射程上千米的火药狙击步枪不同,法拉姆之枪虽然只有四五百米的射程距离,但击中目标后引发的魔力潮汐,能令附近的魔法元素动荡造成爆炸。

    他不是没想过将法拉姆之枪改装成类似于步枪那般能连续射击的枪械,改装并不难,只要在魔力引导法阵和激发法阵上面多多实验就可以了,可射击出来的东西不是子弹,而是持枪者的魔力。

    蕾欧娜的法拉姆之枪有三挡,一档为最小,在埃文游戏画面显示中也要一点的魔力值,这是埃文测验了好几遍的结果,魔力再小点的就无法爆发出魔力潮汐来。第二挡需要魔力值是三点,三挡则是五点。

    而埃文手上的铁木制版法拉姆之枪,尝试着射击二挡后直接炸坏了膛线,只能让蕾欧娜再做了一把出来,变成只有一档的法拉姆之枪,不过也缩小了粗大的握把,变得更符合大部分人的人体握感。

    或许未来遇上更好的更好材料再将其替换,目前阶段将铁木做为原材料也足够使用了,一档就需要一点的魔力,那些的士兵如果晋升成了魔骑士阶级,资质好一点的魔骑士也就只有二十几发“子弹”的魔力值,差就算有雷奔龙加持可能就十发左右。

    一把法拉姆之枪的膛线倒是能射击三百发左右的魔力光束,一旦使用完,膛线就会自动碎裂。不过同样足够魔骑士阶级的人使用了。

    这把新式武器也拟补了法拉姆家族魔骑士前期不足,因为法拉姆魔骑士技能只有一个能全身冒出雷光的魔法武技——“附着之雷”。对战之时,对魔骑士身体素质还有魔力要求也是极高的。

    现在传承塔能容纳50个魔骑士,而这50个魔骑士就需要50颗魔石,一颗魔石就要几十个金币,虽然埃文之前卖完水泥应该是足够了,可士兵晋升完魔骑士后,不说装备,就是单单一把铁木剑就需要很多钱了,换成法拉姆之枪倒是能便宜点,不像一把普通铁木剑需要上百个金币,不过同样也要几十个金币。

    而且还是材料钱,现在有了蕾欧娜,材料炼制什么的还是免费的,不然装备的钱还得往上翻几番。

    埃文打算依旧用付年新的方式给他们,不想像其他贵族一样给魔骑士分封。

    晋级要钱,装备要钱,年薪也是钱,现在最重要的事情还是得赚钱。

    埃文推开了火焰与狗的酒馆大门,心里却是在吐槽酒馆的名字。

    他还没看见里面情形,一阵嘈杂声就几乎快冲了出来。

    这是他第二次进入酒馆,和之前巴顿的酒馆相比,火焰与狗显得正常了许多。

    外面是下午,可亚瑟斯的酒馆已经有不少人聚集在这里。

    雨季刚过去,法拉姆领独特的地理位置吸引了大量的外地游商,那个霍博特因为被埃文抓了,酒馆也关闭了,他们只能在这里集合。

    一部分的游商都在这边,一部分的外地游商却在和哈里管家谈魔兽尸体的收购。

    这些尸体昨天已经被埃文叫上了之前那十几个有着屠夫副职业技能的老卫兵,一起连夜解刨了。很可惜,这里面没有雷系的魔核,对法拉姆家族来说价值不大,埃文打算全部出售,他也懒得去见那些外地游商,将哈里管家的议价术提升到宗师级后,直接让哈里处理了。

    酒馆是佣兵和游商在城镇之间转辗的时候最好的暂居地,能让别人最快的了解当地的情报,不论是生意还是其他之类奇怪的事情。

    要是能找到当地的老鼠,花上一点小钱就能让人得到许多想要知道的事情,法拉姆领的本地老鼠就是那个落日佣兵团,可惜已经被埃文屠虐一空,其实老鼠和黑涩会的性质是差不多的。

    在别的贵族的领地上,在这个贵族拥有强权的时代,老鼠之所以能繁衍不息,很多时候其实是贵族在领地内邃养的宠物,他们不仅充当领主警戒系统的一部分,还负责帮助领主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但相应的,这些老鼠看待普通平民的态度比贵族还要不如,也是领地增加犯罪率的重要源头。

    可惜埃文的父亲并不管领地的事情,哈里管家光是屠宰场这边的事情就已经忙得焦头烂额,哪有时间去管其他的事情。平民生活怎么样是许多领主并不关心的通病,他们只要知道领民有没有好好的干活,好好交税就可以了。

    现在法拉姆领没了老鼠,而那些新来的外地游商,和本地游商热烈的攀谈着。本地游商的态度很昨天的态度也不太一样,昨天他们担心那些外地游商抢夺他们的生意,而今天倒是不介意了,毕竟在外地游商愿意付出酒钱的情况下,谁会介意省上一点酒钱。

    亚瑟斯少爷已经答应将他的那一份魔兽材料卖给他们了。

    佣兵们倒不像游商那般,一边喝着酒一边低声交谈,三言两语里还藏着别的话。他们大声的宣泄,拿着木质的酒杯,干杯碰撞起一朵朵黄色的麦酒浪花,一会儿讨论,一会儿咒骂,很不热闹。

    火焰与狗酒馆里不仅有游商和佣兵,还有本地的一些平民也在这里,他们在埃文的带领下,不断的被埃文雇佣,口袋里已经有了点小钱钱,捧着一杯最便宜的低劣麦酒,倾听着佣兵说着外面精彩的世界和他们的传奇经历。

    埃文听了一会儿,忽然发现佣兵说的经历,甚至比吟游诗人唱得还好听,一个个就像传奇英雄一般,和一只中级蜥蜴的战斗都能说得跟屠杀了一只巨龙一样,过程步步惊险。

    摇了摇头,正打算向酒馆的柜台走去,这时候本地的平民因为他的异样,发现了他。

    “领主大人!”

    “啊!是领主大人!”

    尽管埃文穿着寻常的衣物,但跟着埃文干了大半年活计的平民,特别埃文脸上的伤疤,让他们一眼认出了他,对着他弯腰行礼道。

    一时间,沸腾的酒馆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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