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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4章 重操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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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上,叶凡与白梦羽在见识过了镇南王的威风八面之后,眼看日过晌午,想想也是时候祭祀一下自己的五脏庙了。朱雀城中的酒楼有不少,两人随便挑了一家看着比较素雅的走了进去。

    刚一坐下,便有个小二殷勤地前来询问:“两位是住店还是吃饭呢,本店信誉良好,童叟无欺,饭菜可口,掌厨的更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御厨,那手艺自然是没得说”

    店小二滔滔不绝地说着,叶凡听着只是撇撇嘴,他可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败家子,只点了几道家常菜。店小二见不是什么大主顾,有些失望,不过还是笑着说了声“稍等”,便退了下去。

    很快菜上来了,叶凡尝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招呼白梦羽一起吃。

    一直在框里憋着的小叶子早就等不及了,立马手脚并用的从里面爬了出来,顺着叶凡的肩膀滑下,一屁股坐到他的怀里,然后甩开腮帮子,拼命往里塞。不到一会儿,满桌子的菜就被三人吃了个干净。

    叶凡剔着牙,说了着声结账。小二麻利走上来,看了看被舔得锃亮的餐盘,脑门不禁一黑,这三个家伙是多久没吃饭了啊,一点残渣都没剩下,就连菜汤都被喝了个一干二净啊,待会儿不会没钱付账吧。话虽如此,不过面上他还是笑着说道:“谢谢惠顾,一共十五两。”

    听到账单后,叶凡笑容一僵,怎么这么贵,这顿饭都快抵得上他和小叶子在北州之地一个月的伙食费了。

    起初叶凡还是为自己是被这店宰了,正要质问,可随即不远处的一位客人也同样结账,随手丢了二十两银子在桌上,说了声“不用找了”,便潇洒的去了。

    叶凡最后也只好忍着肉痛在店小二狐疑的目光下乖乖付了钱,一出酒楼,叶凡就发现他们如今正面临一个十分巨大的问题。

    钱不够了!

    从君无道那借来的钱,除去一些在灵溪宗的日常花销,再加上这次长途跋涉所消耗的,剩余的不过百两银子,像今天这样一顿饭就花去十几两,以后的日子还过不过啦。

    “还要考虑晚上住宿的问题,进了城总不能还露宿街头吧,这又是一笔大开销。”

    叶凡叹了口气,他怎么知道这城里的消费水平居然这么高,就他那点银子,恐怕不到十天就得花个精光。回头再看一眼竹筐里舔着小嘴意犹未尽的小叶子,叶凡面色一垮,十天可能还是保守估计,可能三天后他们就会变成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了。

    “叮!身为一个最强的大b一ss不该为钱财烦恼,任务发布,请选择:

    “a:重操旧业,当一回名正言顺的山贼,打劫一位可怜的路人,抢光他(她)身上所有的钱财。”

    “b:壮士断腕,干脆将白梦羽或小叶子其中一个卖掉,既能换钱又能省下不少口粮。”

    突然冒出来的任务选项让叶凡脑袋发蒙,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看着两个惨无人道的选项,叶凡还能有别的选择的吗?

    “走!”叶凡把心一狠,说道。

    “去哪啊,师傅?”白梦羽疑惑道。

    “买把斧头,打劫!”

    三人辗转走进了一家武器店,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吃饭的家伙都不带,如何算是一名真正的专业山贼。

    白梦羽对于师傅这个突如其来的大胆想法很是惊奇,竟然还有小紧张,此刻她竟丝毫不觉得和师傅一起打劫是错的,好像就算是杀人放火,只有师傅要做,那她就会陪着。

    小叶子无所谓地眨着眼睛,抱着胸前的奶瓶一口一口喝着,眼睛有些打盹,吃饱喝足后自然是午睡时间,不到一会儿,小身子就滑进了框里,鼾声呼起。

    武器店主是个矮矮胖胖的大胡子,见有客人光顾,自然笑脸相迎。

    “二位想买什么,我这武器应有尽有,手艺上乘,见血封喉啊。”

    叶凡习惯了听这些人自吹自擂,也不多言,直接逛了一圈,发现这里的武器确实不少,什么样的都有。就连那种只有军队才能使用的重型军弩都在墙上光明正大的挂着,一点也不避讳。

    叶凡不知道的是,在朱雀城里,兵器装备的买卖才是最大的利益销售。离阳王朝能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碾压整个南洲之地,除了过硬的军队将士外,这些高品质的武器军械也是功不可没。在朱雀城中,几乎人人家中都有那么几件战争利器,孩子也是从小和这些兵器为伍,慢慢长大的。

    叶凡一眼相中了一柄单手宣花板斧,造型威武,杀气凛然,不管是谁握在手里,都会让人不禁联想到山中一霸!

    叶凡要得就是这效果。

    “我想要那柄斧子。”叶凡指着那柄宣花板斧说道。

    大胡子店主视线顺着叶凡看去,眉头微微一皱,随即释然,笑道:“客人真是好眼光啊,不瞒您说,这把放在我这也有些年头了,只因碰不上有缘人,才一直闲置,今日客官光临,莫非正是此斧真正等待之人”

    大胡子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将这斧子夸得是天花乱坠,恨不得将叶凡给捧上天去。其实只有他知道,这斧子之所以一直没人买,主要是因为这是一件失败品,当初造得时候没注意分量,结果造得太重了。

    明明是把单手斧,结果却比双手的开山大斧都重,用双手拿吧,又嫌太小,根本施展不开,可以说是非常得鸡肋。今天难得有个傻子看中了,自然要好生吹嘘,早些卖掉,他才不至于亏太多。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叶凡也不会耍斧,他买它只是为了撑个门面。正所谓,山贼下山,十个里面九个拎斧。从叶凡记事起,黑风寨里的叔叔伯伯们就都人手拎着把斧子在他面前晃悠,时不时的吓唬他一下,所以看到这把斧子,叶凡觉得有些亲切。

    况且,任务要求他以山贼的身份去打劫,那么拎把斧子才更对得起山贼这个职业嘛。

    记得去世的大当家曾说过,从祖宗辈的山贼开始,他们就是拿着砍柴的斧子上山落草的。

    也不知是山贼造就了斧子,还是斧子成就了山贼,所以出来混山贼的,你没把像样一点的斧子,你都不好意思说是混这口饭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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