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种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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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天气好极了,天空像整个的巨大的蓝宝石一样高高的在头顶闪耀着光芒,路上的树与花都沐浴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挺拔与秀美,所有的人看上去都是帅气的,美丽的,所有的事物都是积极的,和善的,可爱的,就连路上游荡的小落叶也都闪着动人的光。
我报到完毕下班后就能见着君之了——这真的太让我开心了。那一天,全世界所有的人加起来都不如我感到幸福;那一天,全世界所有幸运的事情加起来也不如我幸运;那一天,全世界所有美好的爱情加起来也不如我美好。我与君之便是世上最美爱情的明证,我与君之就是世上真心的最好诠释。
带着这样一种幸福的心情,我到了奥卡兰。我洋溢着所有幸福的心情带动了我所有的潜力和每个新同事见了面,听他们的自我介绍都感觉像是在唱歌,我向他们介绍自己也像是在唱歌。
我的新同事们都比我年轻,他们大多数都刚刚跨入行业中来,因此我在他们中间受到了一种来自于行业后辈对前辈的尊重,也不知是谁起头,他们开始叫我赵老师。我对于这个新的称谓稍微犹豫了之后便接受了,因为我内心里真的不喜欢别人继续叫我“小赵”。这并非我一个人会有这样的想法,有多少人在一处工作,总是会被叫做“小王小李小赵小孙”。在咱们中国人的思维里,只要你的姓氏前面被加上一个“小”字,往往意味着年轻和不经世事。但是尽管我们年轻也确实不经世事,我们大多数人都不希望被看作这样,我个人也是如此。
第一天的工作并不忙碌,我花了大多数的时间去到珠宝城中的所有同行处做调研。我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新面孔,可以看到很多熟面孔看不到的东西。这是我的优势,我尽可以作为一个新看客在前期多多的熟悉整个细分领域同行的情况,这对于我今后的工作十分有利。但这种便利不会持续太久,后期还需要和很多人交成朋友之后才能够和更多的人相处。
但是这些事情都比不过我下班后就能见到君之的幸福感,在一定程度上,直到我写下这段文字的今天,我所有事情的排序依旧是将君之排在第一位。我想,或许有一天我会将事业与其他更重要的事情排在君之的前面,但那也一定是经过她的首肯后我才会去这样做的。
心中有喜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的快,倏忽之间便到了下班时分。我怀着跳脱的心思和胡一刀谈了谈第一天工作的一些感受后便极快的打车奔向机场。路上的风景美极了,树儿们像是凛冽的卫兵般为我站岗接受我的检阅,花草们像列队欢迎我的人群,所有来往的车辆都是为我护航的队伍,我自己则是骑着战马的威武王子,正在奔向一处皇宫,将要迎接我的公主一般。
我脑海里浮现了一幕幕我与君之相见的场景——她见到我后扔下了行李箱,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向我,然后她拥抱我,为我献上热吻——她冲向我,拥抱我,向我轻轻的泣诉一个人在国外的清寂,我抚摸着她的头,轻轻地吻她,安慰她——她冲向我,扑在我的怀里,我把她抱起来,用手指弹弹她的鼻尖,告诉她我有多么想她,然后吻她——她看见我并不动,我冲上去,紧紧的抱着她,向她诉说我的思念,给她吟咏我写下的情诗,她抚摸着我的背安慰我,然后吻我——我们同时看见对方,我们同时冲向对方,然后我们紧紧相拥,急不可耐的同时诉说着思念,然后我们默契的接吻后又牵起彼此的手去了酒店——我在机场没有找到她,只能急得团团转,然后我不停的给她电话,忽然身后有人拍我的肩膀,我转头看见是她,于是我拥抱她,向她诉说我的爱,我想要吻她,她害羞的躲过了,我牵起她的手回家——我早就看见了她,但是我故意的躲起来,在她毫不防备的时候从后面蒙住她的眼睛,她已经猜到了是我,转身过来便紧紧的抱着我,然后仰头让我吻她……
一幕幕在电影和狗血电视剧中才会出现的画面在我脑海里不停的闪现,我的脑中在极短的时间里已经刻画了一万种与她相拥相吻的场景,也告诉自己下辈子一定要把那一万种相吻的场景都要全部的试一遍,从我们青春靓丽试到我们白发苍苍。我甚至在脑中想象了她已经死去,躺在太平间里的样子——那时候的她一定依旧美丽,皱纹里都闪现着幸福,那种幸福是我带给她的。我默默的看着已经含笑入了黄泉的她,用我苍老的手抚摸着她的脸颊,然后用我没有牙的嘴最后一次吻她,可是行动不便加上老眼昏花的我实在是太吃力,连着三次也没有亲对位置,这最后一吻,整整用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吻上了后,我亲自慢悠悠的推着她上了灵车,然后幸福的笑了。
我也想过,有可能我会先死去。那时候她应该也是笑着的,她一生都沐浴在我对她的爱情里,看着已经死去的我,她会怎么办?我想她不会哭泣,而是满脸慈祥的跟儿孙们讲述着我们的过去,从我们的相识一直讲到我固执的不接受最后的医疗手段,因为我不喜欢吊着命的活着,她接受了,看着我微笑的离世。然后她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最后一次为我整理了头发,又轻轻的剪下了一缕发丝放在自己手中后伏下身最后一次吻我。最后她把我送上灵车,手中攥着我的一丝银发,满足的笑了。
在这种无限畅想的幸福中,我到了机场。我并不着急的去等她,因为她告诉我要深夜三点才会到,而现在才晚上八点,距离君之的到达还有整整七个小时。既然我来早了,那也不要紧,就先去机场的书店看书,我想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君之也就到了。
到了书店,我一眼便看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前听一个同事说过,他说那本书写得实在是好极了,而我是看过一个图书馆的人,竟然只是听说却从未看过,遇上君之之后,心中倒还常常的念着这书,现在就在眼前,便忍不住的立刻看起来了。
书中的情节对我来说魔幻极了,那些炽热的文字一个个跳进了我的心窝,那一场跨越了半个世纪的爱情啊,多么的让人心揪紧。但是那爱情却要经过半个世纪的磨难才能最终归于纯洁,多么的不可思议啊。
不到三十万字的很快便看完了,再看看时间,也刚刚过了晚上零点,还有三个小时我才会见到君之。那就继续等待吧,我又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情痴大先生——金岳霖传》。这书中,我看到了金岳霖先生对林徽因先生那钟爱一生的深情,看到了他一生未娶却依然幸福的结局。
连着两本书,讲的都是爱而不得的痴情。一个主人公爱而不得从而放纵了自己,一个主人公爱而不得从而默默守候。这样的爱情是荡气回肠的,这样的爱情是值得歌颂的,这样的爱情是值得被珍藏的,这样的爱情,是美好却有些遗憾的爱情。
我一边读着品着,一边想着我和君之的点点滴滴。越往后读,心中竟然产生了慌乱。有些情节实在是与我们太像了。难道我们也要经历半个世纪后才能真的在一起么?不、我才不要呢。我要从接到她那一刻起,就生生世世的和她在一起,永远不要分开。所谓“山无棱、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才是我和君之的爱情;所谓“朝朝暮暮总相依,年年岁岁同天伦”才是我们的爱情。
是的,爱了就要在一起,才是我和君之。
怀着这样的信念,到了深夜,我没有收到君之的信息,在焦虑与慌张中,我等啊等,可是君之的信息却没有来。我着急了,在机场里胡乱的转着,从国际航班的出客处转到国内航班的出口,又把机场里所有的店都毫无心思的看了一遍。
于是我的脑海里把我和君之之间又类比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所描写的主人公身上,一会儿又将我和她类比到林徽因与金岳霖身上。我的心,乱如麻,那麻线像被一个齿轮带动着不断的收紧。然后我的心越来越疼,一点点的血从我的脑海中流出,接着是一条不断的线开始燃烧,引爆了我的心脏,我的脑海里有了一滩血液,那血液拼命的从我脑海里往外挤,从眼眶里挤出了一条条细线低落到地上,整个机场被我染成了粉红。
我哭着,旁若无人的哭着。
我走了,离开了机场,我擦干了泪水,把脑中的那滩血液挤压到心脏里,让心脏继续疼着,但其他地方却跟正常人一样。因为我还要上班,人的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你不管有多少情绪,可是“上班”两个字总会把人拉回现实。可见人也不是没有了爱情就活不下去,或者说没有爱情依旧能活着,但是活得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在回去公司的路上,君之的信息来了:“宝气,我已经到了香港,休息后会回到南国城”。
于是我心脏的血散开了,脑海中又是一阵阵的狂喜,路旁的树儿草儿花儿又威风起来。哈哈,世界真是美好。
所有的开心充盈了我的心胸,我才不计较我自己忘记了时差的事情,我才不计较那边的飞机是先到香港后君之需要从香港回到南国城的事情,我才不计较我自己忽略了这些基本常识的问题,我才不计较我在爱情面前已经没有了头脑的事情。我只是爱着君之,我只是面对她就变得没有智商,我只是太想见到她,我又没什么错。
我还要大张旗鼓的把这件事告诉君之呢,哈哈。小说阅读_www.shuoshu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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