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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桃小院(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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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张玉凉在西城举办的签售会的最后一天。

    作为红糖第一位, 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位白金级别作家,张玉凉因天河而火,紧接着写出号称是网文界文学性最强的书斋, 成为一线作家,最终因去年年底完结的游羽一书封神。

    三本书的影视改编、游戏改编以及实体出版都卖出了天价,张玉凉也因此在国内作家收入榜上高居榜首, 将第二名远远甩在身后。

    年初上映大受好评的书斋电影更是让他的知名度来到一个极其夸张的高度,一般的流量明星撞上他也只有退避的份。

    如今, 张玉凉已经是网文作家中又一座难以超越的丰碑。虽然他的黑粉和他的粉丝一样多, 可再多的黑也挡不住他本身的光芒与超高的人格魅力,无论喷子们怎么蹦哒, 他的地位永远稳如泰山。

    十年, 三本书, 铸就了一个传奇。

    然而,即使拥有的资产足够张玉凉在一线沿海城市买一栋带花园的海滨别墅, 过上“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生活,他也固执地选择陪着程澹, 陪着父母和好友住在古镇的小院里, 继续过他平淡的日子。

    在外人看来,他是红糖的顶梁柱, 是万千粉丝心中的神级作家,身负数不清的荣誉,但在他自己看来, 他只是个普通人。比起满世界开签售会扩大影响力,甚至比起再写一部好书巩固地位,他更希望能和恋人、好友、父母一起坐下来看几集电视剧,或者吃顿饭。

    他从来明白对于自己而言什么才是值得珍惜的。

    事实上,张玉凉从未在意过那些公众硬安在自己身上的名誉,对自己拥有多少资产也无太大的概念。如果可以,他想用自己拥有的一切荣光,换取程澹在他身边多留一些时日,哪怕只是片刻也好。

    奈何命运不允许。

    昏睡了整整两日的程澹今天终于醒了,正好醒在张玉凉结束签售回来的时候。看到心爱的恋人睁开眼,张玉凉愣了几秒,还未反应过来,眼底已泛起泪光。

    去年,程澹被诊断出患上一种未知的新型疾病。患病者的初期症状是头晕、嗜睡,发展到最后,会无法控制地陷入长久沉睡,进而在睡梦中逝去。

    这种病类似于“睡美人症”,但发病周期更短,更不受控。这一年来,程澹清醒的时间远低于昏睡的时间,张玉凉也已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和他好好说过一次话了。

    十年时限步步逼近,今日终于走到终点。

    程澹明白,张玉凉也明白。

    仿佛做了一场漫长的梦,程澹苏醒时神思仍然恍惚,直到被张玉凉搂进怀中,才茫茫然回神。

    梦中有一座小院,一个少年。

    现实里也有一座小院,但他的少年长成了男人,眉目清俊,温柔如初。

    “张玉凉”程澹眷恋地蹭蹭张玉凉的衣领,“我想到院子里坐坐。”

    “好。”

    张玉凉亲亲他的额头,将他打横抱起,走到院子的秋千椅前坐下。

    自觉给自己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程澹揪着张玉凉的衣角,晃晃白皙的脚丫,仰头去看自己的恋人。金沙般的日光洒进他瞳仁深处,焕发出璀璨的光彩,犹如某一年二人一起看的银河。

    张玉凉抚上他的脸,拇指蹭过他翘起的眼角,笑着问道“我好看吗”

    “好看。”程澹点头,尾音欣悦地上扬,然后虚弱地坠落,“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张玉凉摩挲着他侧脸的肌肤,玩笑道“既然好看,那就多看几眼,一直记着,记到下辈子不,记到十年后我去找你。”

    程澹认真地望着他,认真地点头“好,我肯定记着,你也要记得来找我。我希望下一次睁开眼睛时,你就能出现在我面前。”

    “强人所难。”捏捏他的鼻尖,张玉凉将泣音压在宠溺之下,温柔地弯起眉眼,“不过我会尽力做到的,若是做不到,等再次见面,我任你处置。”

    “一言为定,拉勾”程澹伸出尾指,脸上满是天真稚气,眼眸亮晶晶的,依稀可见从前那只爱耍坏的狡黠小猫的影子。

    张玉凉莞尔,勾住他的指尖摇了两下。

    约定达成。

    程澹蓦然失去了所有力气,手臂无力地垂落,眼帘也慢慢合上。

    枕着张玉凉的肩窝,他强撑最后一丝气力,慢悠悠地说“好可惜,我没能等到你开新文没能再翻一次、你的存稿箱”

    视线模糊,声音远去,天地一片空茫,仿佛回到了最初的混沌。

    但恍然间,一束微光指引着程澹的意识往前走去,光的尽头是梦中的小院,少年站在树下,朝他张开双臂

    他扑进了少年怀里。

    张玉凉握着程澹的手,感受着他的体温在自己指间一点点流失,像沙漏里的细沙,流得不急,却无从阻拦。

    他的眼眸平静得如同镜面,清清澈澈倒映出世间万物,仿佛是佛谒里的明镜台,不染尘埃。

    然而下一刻,镜面砰然碎裂,化为无数散碎的光点,随着泪水滴落。

    张玉凉收紧环抱程澹的手臂,虽是无声落泪,却也撕心裂肺,痛彻心扉。

    程澹永远活在张玉凉心里,为了他,张玉凉要长命百岁。

    所以,他可能要暂时失约了。

    但是没关系,他愿意接受程澹的任何处置。

    晚上,张玉凉在微博更新了一条动态。

    他走了,我要为他活着。

    张玉凉封神第五年才再度开了新书,题材依然是仙侠,主要讲轮回的诞生、毁灭与复原。

    毫无疑问,这部又火了,火得第一卷还没写完,网络上已经人尽皆知,即使是没看过书的人也在其他人的狂轰滥炸下对几个主要角色的生平如数家珍。

    为此,红糖牵手网络小报,对张玉凉进行了一次专访。

    坐在镜头前,气质越发出尘的张玉凉面带微笑,每一句回答都是滴水不漏,找不到爆点,也没有口误,令采访者暗暗心焦。

    虽说以张玉凉的热度,哪怕这次专访没什么爆点也必能大爆,可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得,他们很想尽力做到最好。

    于是采访者一咬牙,脱稿询问道“张玉凉先生,我曾听你的编辑提过你有一个恋人,能给我们说说有关他的事吗”

    张玉凉一愣,随即礼貌的笑容变得真挚了许多“程程吗他啊,他在我心里,一直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猝不及防一口狗粮。

    采访者泪往心里流,趁热打铁又说“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

    “好。”张玉凉仿佛提起了兴致,对着镜头滔滔不绝说了起来“程程个子比我矮,但又讨厌我比他高,所以和我说话的时候经常喜欢踩在我的脚背上,或者拽着我的衣领让我弯腰与他面对面。”

    “他爱吃海鲜,尤其喜欢麻辣小龙虾,可是自己不会剥壳,每次都是我坐车跑到市里给他买回小龙虾,然后帮他把壳剥干净,最后还要喂进他嘴里。有一回吃得太多,闹了急性肠胃炎,打完吊针醒来后怕我骂他,便给我写了一封保证书。保证书写得言辞优美结构工整,却没有一句话提到下次不会再犯。”

    “他喜欢夏目漱石的诗,喜欢莳弄花草,会插花,会做花束。每年的七夕和情人节,镇上的姑娘小伙想表白、求婚的时候,都会到他打工的花店买一束花,再请他帮忙做成花束。说来也怪,但凡是拿着他做的花束去表白和求婚的人最后都成功了,邻居们都说他是月老,下凡度劫来的。”

    “他插花学得很好,可是手工不行。记得我大学那年,他给我织了一条围巾,针脚非常的一言难尽。我一时理解错误,以为他织了条毛巾送我,傻乎乎夸了两句,然后他三天没理我。”

    张玉凉一口气说了十多分钟,全都是他与程澹的恋爱故事,在场众人只觉得嘴里塞满了狗粮,纷纷露出谜之微笑。

    我们的内心十分崩溃然而我们还不能打死你jg

    好不容易等他自行发起的话题告一段落,采访者总算找到了插嘴的机会,连忙抓紧问道“既然你们感情这么好,那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公布恋情呢”

    张玉凉接过工作人员递来的水喝了一口,微笑着道“他走了,我要为他活着。”

    采访者没有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句话的含义,还觉得他怎么说得驴唇不对马嘴,可回想起张玉凉微博那条置顶了五年的微博,他的手忽然抖了一下,问题卡掉落在地。

    他走了,我要为他活着。

    张玉凉发这条微博的时候游羽刚刚完结,男主献祭生命回溯时间之后,世界上唯一记住他的人女主,看着他的画像说出了这句话。

    那时还没有人知道张玉凉已经有恋人了,以为他是被自己写的这段情感打动,所以才置顶这句虐哭无数读者的台词。

    却没想到,事实竟是张玉凉和书中女主有相同的遭遇,都失去了心爱的人。

    “对不起啊”采访者讷讷道。

    “没关系,我不介意,他也不介意。”张玉凉依然笑着,眉清目朗,看不出一点颓丧和忧伤,“只要我还记着他,他就还活着。为了他,我可是要长命百岁的,当然不会为这种小事难过,伤身。”

    采访者看着他的笑容,莫名有些鼻酸。

    网络小报的专访文章发布之后,一个话题静悄悄在深夜爬上了热搜榜第一。

    为了你,我要长命百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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