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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章 王忠嗣的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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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王帅信任,王帅之恩,没齿难忘,末将一定肝脑涂地,报效大唐!”

    高辰洪亮的声音响彻中军大营。

    充满着豪迈与坚决,仿佛雷打不动,坚如磐石。

    但也有将领觉得高辰好笑,不懂得迎奉主帅,趁机和主帅表忠心。还是太年轻了。

    但是有这种想法的人,难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国家升平之际,为将者抚其众而已,吾不欲疲中国之力,以缴功名耳!

    能说出这一番话的将领,忠君爱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不贪恋权势。提拔英俊,而不会拉帮结派。

    高辰的话,也正合王忠嗣胃口。

    “今后我等,即是同僚,也是同袍。希望珠联璧合,共卫大唐江山。”

    王忠嗣点头,开口说道。

    王忠嗣刚被朝廷任命为鸿胪卿(从三品职官),又被加授金紫光禄大夫(正三品文散官)。爵位依旧是清源县公。

    但是王忠嗣之子王震,因王忠嗣之功绩,被授予五品官职,可谓是满门贵宠。

    “承蒙王帅见爱,敢不尽心。”

    高辰再次拱手拜道。

    然后,高辰向周围将领c幕僚拱了拱手。

    确立他在河西的地位。高辰也成了河西最年轻的一名将军。

    但是没有人敢忽视高辰的年轻。这个军功赫赫的九曲飞将。

    河西牙将,统帅王忠嗣亲兵,也代表王忠嗣对高辰的赏识。

    “荔非元礼c荔非守瑜跟随高辰,屡立功勋,骁勇善战,实为猛将。今调守瑜c元礼为牙军校尉,并各赏赐西域良马一匹,绢十匹,钱十缗。今后立功,另有重赏。”

    王忠嗣紧接着向荔非元礼c荔非守瑜封赏道。

    “谢王帅!”

    荔非元礼c荔非守瑜连忙起身,向王忠嗣拜道。

    “众将散去,各自为务。”

    王忠嗣点了点头,然后下令结束这场会议。

    一众将领领命,起身准备退出中军大营。

    “高辰,你且留下!”

    就在高辰准备离去之时,王忠嗣的声音响起。

    众将只是一步伐顿,然后若无其事的离去。

    而高辰又转身面对王忠嗣。

    一个站如松,一个坐如钟。

    “你少年游侠,十六岁便因为抓捕凶徒,成虞城县吏。你以莲花而自喻,受到了张九皋的称赞,你救过张九皋之命,莲花传遍了中原,却不见主人的身影。只因大侯乡遭洪灾,你施救了乡民,却得罪了权贵。不得已远走他乡。‘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中原少了一个一心为民的官吏,边疆多了一个年少的将军,不知是惜是憾。”

    两人相视片刻后,王忠嗣缓缓起身,语气不再那么严厉,举止也不那么威严。

    但是语出惊人,惊到了高辰!

    高辰想想,也释然了。以王忠嗣的身份,想调查他,太容易了。

    “将领用人,必清之底细。不必惊讶!应该惊讶的是我,你的年龄不及我长子,却能如古代的周亚夫一样。”

    王忠嗣抚着高辰的背,向高辰说道,言语中充满了爱惜。

    “大唐万世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末将之夙愿!”

    高辰有些不知所言。他声音凛凛,言语由衷。

    “你的思想和别的将领不一样。李光弼之统兵,可匹敌古之英c卫。但是他缺少为将仁厚。我不知你是不是帅才,但我希望你别学王忠嗣!”

    王忠嗣语重心长的向高辰说道。

    “末将愚钝,不太明白王帅之意。”

    高辰神色一动,诧异的问道。

    “你迟早会明白的。”

    王忠嗣不明确的回答道:“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这句话,让高辰深思。

    “你不仅神勇,九曲之上,以身犯险,展现谋略!今日你虽只是我的牙将,他日我必拜你为将。”

    王忠嗣正色的向高辰说道。

    王忠嗣所言的拜将,就是外放在河西c陇右为军使,而且还是大军军使。

    了解了高辰的过去,对高辰这个富有清名的高辰非常喜爱,就像看待自己的儿子一样。

    如果早知道高辰从军,一定会招高辰入幕府之中。

    但是高辰用连番血战证明了自己的武勇。这一点,和他王忠嗣年轻之时,是何等相像?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高辰能如千里马一样,驰骋万里边关,是以,遇见伯乐!”

    高辰感激涕零的说道。

    他不需要有靠山,他需要一个能赏识他的人。

    “霍去病从军,我怎么会不爱惜呢!”

    王忠嗣说了一声,然后又向高辰说道:“跟我来!”

    说完,王忠嗣走向中军大营的幕后。

    高辰也随着王忠嗣进入幕后。

    这里虽不如中军,但也挺宽阔的。有休息的床榻,有桌椅书架。

    书架上摆着不少书籍,甚至有不少古老的竹简。

    高辰可以看出来,这是王忠嗣在凉州城的生活起居之地。

    很简朴。

    “高辰,你可知此袋中何物?”

    王忠嗣指着书架旁的一个袋子,向高辰问道。

    袋子约四尺高,也不是很鼓,单凭轮廓,高辰也不好判断里面是什么。

    观察了片刻,高辰摇了摇头,向王忠嗣道:“末将不知?”

    王忠嗣抚须一笑,来到袋子前,他拍了拍袋子上的灰尘。

    显然王忠嗣长时间没有动用这个袋子,灰尘漱漱而落。

    王忠嗣然后把袋子解开,一把抓起袋子中之物。

    这是一把弓!

    一把漆着黑色的硬弓!

    但是这把弓比一般的弓都大,若是在马上使,将更加费力。

    从弓臂上看,这把弓非臂力绝众者不能拉开。

    “此漆弓耗时三年制成,乃一百五十斤弓,是难得的宝弓啊!”

    王忠嗣抚摸着漆黑的弓臂,好似非常喜爱这柄弓。又说道:“我年轻的时候拿着它跃马疆场,所向披靡。”

    他的声音很沧桑,说话的时候思绪好像飘得好远。

    年轻的王忠嗣英姿勃发,只率领数百骑,突袭正在郁标川练兵的吐蕃赞普。他手握一百五十斤的强弓,左驰右射。挥舞长刀,挺身入阵,当者无不辟易。

    “可是我现在为一军主帅,不能那么冲动了。”

    王忠嗣话锋一转,又将宝弓放入袋子,用麻绳扎起口子,幽幽的说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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