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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0.在对的时间,遇到适合的人〔推荐票1000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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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忘曾经深爱过的男人,很难;可是勇敢地踏出第一步,陆晓岚却做到了。

    赵小英的事情只是插曲,经过秦朗的处理,在校园里并没有对陆晓岚造成太大的影响。她的医疗费用也由秦朗垫付,等待真正的凶手落网。

    陆晓岚在经历赵小英的伤人案以后,在宿舍也呆不下去,简单收拾了行李搬到秦朗的公寓。

    以前的她从未曾想过,自己与秦朗同居一室却不会感到尴尬。那种感觉如同生活了多年的亲人,彼此之间熟悉c默契c依赖。用陆晓岚的话来说,这是一种家的感觉。

    是的,唯有秦朗可以给她一种家的温馨,一种家人的关爱和照顾。

    陆晓岚现在不再担心随时会被人赶出公寓,也不担心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男人,什么时候会强迫自己做不愿意的事情。秦朗宠她c爱她c呵护她,就像那种失去多年的父爱,重新回到了她的生活中。

    两人关系确认的那天,秦朗刚从机场赶回来,而陆晓岚则在厨房忙碌他们分别一周后的晚餐。

    秦朗进门的那刻,原本糟糕的心情因为陆晓岚的背影而变得愉悦起来。厨房传来一阵阵食物的香气,身穿浅粉色t一shirt和牛仔短裤的女人,正站在水池旁,哼着跑掉的小曲洗刷新鲜的西红柿。

    那一刻,秦朗的心软软的,犹如棉絮压在胸口。朦胧的灯光,让身材高挑的女人看起来娴静而贤惠。他故意蹑手蹑脚地走到陆晓岚的身后,在她意料不及的时候从身后抱住了她。

    “回来了?”陆晓岚没有回头,继续洗刷手中的西红柿。同居的这一个月来,她习惯了秦朗偶尔的拥抱和亲吻,以及那些温柔动人的情话。

    秦朗的双手抱得更紧,胸口贴在她的背脊上,似乎她强烈的心跳声能引起他的共鸣。“嗯。”

    “工作还顺利吗?”陆晓岚把洗好的西红柿丢到嘴边咬了一口,酱汁沾满了粉嫩的嘴唇。

    想起在回程的途中,飞机遇到气流的惊险情景,秦朗还心有余悸。但他不希望让陆晓岚担心,只是云淡风轻地回应说,“还好。”

    “秦朗?”

    “嗯?”

    “想吃西红柿炒蛋,还是西红柿汤?”

    “你喜欢喝汤,就做汤吧。”秦朗把头埋在陆晓岚的肩膀上,柔声问道,“詹氏老总下周末大寿,问我带不带女朋友去见长辈。”

    陆晓岚用手背擦干净嘴角的西红柿汁,思考片刻才回应,“周末我有空。”

    话音刚落,身后的男人传来一阵阵爽朗的笑声。他的笑声很有感染力,能让你感到生活都是轻松自在的。“小岚,我很高兴。”

    听到秦朗的回复,陆晓岚才恍然大悟,脸颊红了一片,“我们现在不就是男女朋友的样子吗?”

    “是是是”秦朗使劲点头,似乎很满意陆晓岚给他的答案。虽然她已经搬到公寓与自己同居,可是从未挑明过两人之间的关系。直到今天亲自听到她的答案,秦朗才有种放下心头大石的轻松感。

    陆晓岚挣脱了秦朗的怀抱,故作生气地问道,“我不懂你们圈子的礼仪,也没去过那些场合,给你丢脸可别怪我。”

    “傻瓜!”秦朗亲昵地刮了一下陆晓岚小巧的鼻尖,宠溺地说,“有我在,你什么也不用怕。”

    秦朗随口的一句话,就能让陆晓岚感到心安。其实爱情分很多种,小部分人刻骨铭心,其余的都是细水长流。按照这样发展下去,陆晓岚有种预感,自己与秦朗的感情或许会走到那一天。

    结婚。

    当这两个字从她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愣住了。

    陆晓岚很清楚自己对秦朗的感情,还没有走到爱的程度,最多就是心存好感,或者喜欢而已。可是每次当她在思量两人之间的关系时,总会情不自禁地想到那些遥远,却触手可及的未来。

    她的身边没有关系很铁的闺蜜,关系最好并知晓他们两人关系的,大概就只有许晓青一个。上次两人逛街的时候,陆晓岚把心中的疑虑和担忧都坦白地向她倾诉,换来的是一番旁观者清的劝慰。

    “小岚,有时候爱和结婚并没有多大的联系。很多夫妻未必深爱对方,却依然能平淡幸福地相守,因为轰轰烈烈的爱情注定会以分手告终。”

    用许晓青的话来说,陆晓岚和秦朗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在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即使没有爱得死去活来,也会有种相互依靠的温暖。正是这种温暖,才能走过平淡而幸福的每一天。

    这个人,刚好就是秦朗而已。

    “在想什么?”秦朗不喜欢看到陆晓岚发呆的样子,他总觉得这个时候的她满怀心事,怎么也猜不透。

    好不容易从沉思中回过神来,陆晓岚浅笑回应,“我在想,应该穿什么衣服去参加寿宴才适合。”

    “晚饭过后,我陪你去买衣服吧。”秦朗露出了舒心的笑意,浓眉弯成了好看的弧度。

    秦朗很少逛街,在还没认识陆晓岚的时候,他的所有衣服都由秘书记录尺寸,然后到西服店订做。但现在的他却很有耐性地逛街,买衣服,因为他的身边多了一个比他更不喜欢逛街的女人。

    陆晓岚是天生的衣架子,她的身材高挑c凹凸有致,无论是传统的套装或随性的悠闲服,穿在她的身上都有种量身定做的感觉。秦朗很喜欢坐在服装店的沙发上,一边用手机处理公务,一边看着她试衣服。

    她的个性,有主见,唯独对衣着没有特别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很随性。每当她试新的衣服,就会问秦朗的意见。这种感觉很微妙,秦朗有时候会觉得他们就像相处多年的老夫妻,相敬如宾,感情稳定。

    如果时间可以永远停留在这一刻,他会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男人。曾经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不计其数,富家千金c名媛望族,唯有眼前不拘小节的女人,能捉紧他的心弦,淡淡的c幸福的感觉缠绕心头,如同晨曦的第一缕阳光,温暖入心。

    “朗,这条裙子好看吗?”陆晓岚一整个晚上,都在不断地试衣服,很快磨灭了她最后一点耐性。她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看上去这么普通的衣服,可以花去普通工薪族的两个月薪水。

    秦朗的风度和魅力是与生俱来的,他只是静静地站在店铺的展示架前,一个不经意的微笑,都能惹来店员花痴般的眼神。

    “我喜欢你穿浅色系的衣服。”秦朗转身走到货架前,亲自为陆晓岚挑选了一条浅蓝色的长裙。

    面对秦朗的安排,她总是含笑接受。为对方而改变没有不好,至少她觉得,这样做对秦朗会公平一点。

    就在准备离开商场的时候,一名身穿职业套装的年轻女子热情地朝秦朗打招呼。当她走到两人面前,惊讶的目光落在陆晓岚的脸上,仔细打量一番才好奇地问道,“秦总,这是?”

    “我的女朋友,小岚。”秦海轻轻握住了陆晓岚的手,大方地介绍她的身份。

    女朋友三个字,落在陆晓岚的心中,就像一粒小小的石头投在她的心上,猛然一颤。她还是第一次被男人冠以这样的身份,一时之间感到不好意思。

    “怪不得秦总最近下班都匆匆而去,原来是赶时间陪女朋友。”对方向陆晓岚投来艳羡的目光,“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日理万机的秦总,会陪小女朋友逛街,小岚你很幸福呢。”

    幸福?原来陆晓岚在别人眼中,也会有种幸福的感觉。曾几何时,她以为幸福与她的距离至少有一万米。

    抬头迎上秦朗含笑的目光,是那么的柔和亲切。他的漆黑的眼眸中,倒影着自己略显惊讶的小脸。可是慢慢地,她的表情变为放松,然后是带着安稳的微笑。

    她下意识摸了摸左手手腕上的水晶手链,那道疤痕下藏着她不愿触及的往事。随着时间的流失,每次触及这条疤痕的时候,内心已经没有那么痛了。伤口会痛,是因为人总喜欢活在过去c活在痛苦的回忆当中。

    现在回想起来,她与秦海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人前人后从没人把她当做秦海的女人。她永远都显得那么卑微,跟在秦海的身后默默无闻地等候。

    银濠包间。

    詹成刚坐在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满怀心事地晃动手中的高脚酒杯。“海,老头子的寿宴你会去吗?”

    “不去,我从来不掺和这些事儿。”秦海躺在另外一张沙发上,熟练地往酒杯里弹烟灰,调侃说,“早前你不顾一切跑去找的那个女人,准备带回来参加寿宴吗?”

    “是兄弟就不要揭我的伤疤!”詹成刚狠狠地揍了秦海一拳,苦笑说,“找到又怎样?她都怀孕了,难不成我当个便宜老爹?”

    秦海抬头望着天花板昏暗的灯光,踹了詹成刚一脚,讥笑说,“白捡一个儿子不是挺好吗?不过唐文浩那家伙估计不会便宜给你,前些天他找到雷,说愿意花重金打听那个女人的消息。”

    “然后呢?”詹成刚摩拳擦掌,如果秦海说答应了,他发誓会与他干上一架。

    “我让雷拒绝了,免得掺和你的风流帐。”秦海表情复杂,讥笑说,“价钱挺可观,现在想起来有点后悔拒绝了唐总的请求。听说他找了不少私家侦探,结果都没有打听到对方的下落。詹少,你说那个女人究竟有多大的能耐,能藏得如此隐蔽?”

    半响以后,随着一声“你去死吧”,詹成刚的拳头如雨点般落在秦海的肩膀上,两人厮打成一团。酒瓶碎了一地,空气中弥散醉人的气息,詹成刚与秦海相视一笑,默契地抱拳和好。

    他和秦海做了二十多年的兄弟,即使不说出口,詹成刚也知道他压根底不会出卖自己。

    “海,老头子的寿宴你还是不要去了,免得看到旧情人和自己亲哥秀恩爱,会妒忌得撞墙。”

    詹成刚原本只想取笑秦海的风流史,却没有发现身旁的男人,脸色逐渐变黑,活像全世界欠他钱似的。“话说你也够奇葩的,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相让,不后悔?”

    后悔?

    秦海从没想过自己会后悔,也绝对不会让自己有一点儿后悔的感觉。“女人如衣服,不喜欢就换,我绝对不会重复你的错误。”

    或许戳中了詹成刚的痛楚,他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语重心长地拍了拍秦海的肩膀说,“别自欺欺人了,自从陆晓岚离开以后,你都没有过好脸色。虽然我不能改写与苏永恩的结局,可我至少努力过,也对得起自己的心。”

    一一一虽然我不能改写结局,可我至少努力过,也对得起自己的心。

    这句话一直在秦海的心头盘旋,然后一点点地钻入了他的脑子里。努力?从决定推开陆晓岚的那刻开始,他已经没想过两人之间还会有可能。以她的性格,一定会恨死自己。

    恨也好,只要不爱,她就能安好。

    如果多年以后重遇,陆晓岚还会记得他们曾经爱得如此壮烈吗?又或者,下一次再遇,她已经成为秦朗的妻子?每次想到这里,秦海的心就会莫名地抽痛,那种痛彻心扉的感觉,没有人会明白,没有人会理解,他也不希望有人会知晓

    詹成刚走后,秦海独自躺在沙发上,脑海中不断浮起刚才的对话。越是想,心情就变得越浮躁。就在翻身的时候,他的手肘被什么硬物搁到,于是伸手胡乱摸了一把,翻出一个小小的纸盒。

    秦海记得这个纸盒是江小七丢给他的快递,可是并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他随手把盒子拆开,熟悉的十字架映入眼帘,心情瞬间跌入冰窖。

    这条项链对于他的意义非凡,他说过,凡送出的东西都不会收回来,这次却因为陆晓岚而破例。

    或许这次,他们之间真的彻底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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