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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十丈红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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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往河口镇。”

    大良皇帝在新安城三百里外的河口镇屯兵。迢迢三百里路程,说近不近,区区三百里路程,说远不远,只知身形矫健的寻常骑手御一匹宝马良驹,马不停蹄跑上一日夜可至。

    尉铮身披雪色铁甲,大马金刀骑坐在一匹通体毛色漆黑,没有一绺杂色的战马之上,年轻俊朗的面庞卸下近日在尉府时的温和,不笑时冷面若结了层薄霜,面目视之一派清冷。可是他的双目依旧没有锐利锋芒。

    麾下的众随从皆着皮甲骑于各自的高头大马上,双腿夹紧马腹,任胯下的马儿小跑在十里长街上,跟随尉铮出城。

    男人们一旦出了东北角的定康门,不再像行于城中街巷有所顾忌,纷纷扬起手中的马鞭痛击在一侧马股,骏马扬蹄长嘶,随后如同一支满弓离弦的箭羽,风驰电掣般飞出,直射向军营所在地。

    铁蹄扬起半人高的黄沙滚滚,一路畅通无阻,不似官倒有几分像匪,纵马一路驰骋于城外官道。

    午中时分,他们途经一处村庄,两道都是硕果累累的枇杷树。

    枇杷者,果木中独备四时之气,它于晚秋或初冬开花,春末至夏初时段结果。

    尉铮看着这两排树浅笑,两耳不闻窗外事已有好一段时日,也无知觉近来天气是干湿暖凉,总觉得好像无甚大变,一心只放在与朝中一群人精的盘旋。尉铮伸上握缰的一只大手,用干燥的手背擦过被呼啸厉风沾染上寒气的鼻梁,殊不知只是久居城中,不知冷冬已去,暖春将来。

    春来草木先知,想想眼下正是枇杷果渐渐成熟的季节,枝头挂着成束成束的枇杷,沉甸甸地压低了枝杈,若是此时骑马从树下走过,怕是已碰头了。

    被行路折磨得口干舌燥的行人,一想到从前入口的黄澄澄的枇杷酸甜多汁,肉质细腻,就不由自主往肚里吞咽口水。

    此时艳阳当空高照,虽比不上盛夏炽烈,奈何疾行半日,人也不过只喝过几口清水,粒米未进,肚里早已大战三百回合,再者,这些人是极爱惜马匹的,他们的马儿也是要歇歇脚,喘口气儿的。

    人疲马乏,大队人马落在后面放缓了脚步,慢腾腾的继续行进着,显然是在等着什么人。

    不久,前去探路的那个小个子就由前面驱马往他们这方向跑过来。

    “少爷,这里就是马头浜,顺着这条小路,正西方向三百步,有客栈。”马背上的侍从手指正西,高声报告,与个头不相符的浑厚嗓音被颠得高低起伏波动。他的语言简练,像是经过正式的训练。

    “好,去客栈。”

    众人纷纷利落地下马,扯过粗粝的缰绳,步行前去客栈祭五脏庙,马儿全部钉了马掌的蹄子轻轻踩踏着地面,打着响鼻,已是累极,也不得不先走过着一段路再作休整。

    与周边列国相似,大良以农业立国,为巩固政权,以防拥有土地的农夫为暴利舍本业逐末业,历代皇帝在统治范围内都推行了重农抑商的政策。

    朝廷向商户收取高额的税金,给予商贾的地位低下,位于农c工之后,家中一人从商,其族后人三辈亦不得为官,大良朝百年来概以此剥削打压商人。

    马头浜虽小,但有官道在旁经过,南来北往的流动人口一多,自然也顺势带动了这一带的商业蓬勃发展,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

    进了主街,亲睹马头浜内百业俱兴,阴阳先生也在人来来往往的地方盈生。一条不长的街道,前前后后就看到了两个号称各路半仙的算命先生,在路边摆一方形木桌,竖一面算命幡,替人摸骨看相,辨凶吉,问命理。

    而在胭脂铺和古玩斋两件不大的商铺之间的天堑煞前,一棵茂盛枇杷树下,端坐着一个穿着灰布长衫的年老道士,是这条街上第三个阴阳先生,幡上道号睿海山人。

    那棵枇杷树上,一只拥有强健腿脚的蜘蛛结了张很大的蛛网,蜘蛛吐着丝张牙舞爪地从网上垂下了,颤了颤,仿佛下一刻就能掉下来落在睿海山人皱纹纵横交错的脸上。

    老道黑色道士高帽下露出花白两鬓,年事已高,但看上去精神头大好,两眼透着长年混迹江湖的小精明,大体上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姿态形容。

    可能是更符合人们对于云游四海的得道高人在相貌上的需求,与前头路过的两位已飞升天界,但因内心关切世间疾苦而选择留在人间,为世人排忧解难的仙人摊前门可罗雀的冷清生意不同,不一会儿的功夫,先后就有三两家的妇人到老道士跟前问吉。

    浑浊且布满血丝的眼珠子骨碌碌转至眼尾,老道士掐着直戳干瘦胸脯的山羊胡子,笑眯眯地眯起狭长的小眼睛,猛然精光乍起。

    他忽然抬手止住站在桌前喋喋不休的妇人,煞有其事地细观其面相,又看了她的双手的手相,口中顾自絮絮呢喃一番,音色模糊不清。

    那妇人一时没听懂,又恐怕自己发问打断,会冲突了仙人,但,总不能铜子儿从自己手里花了出去却什么都问不回来的。

    妇人半晌踌躇不决拿不定主意,只好嗫嚅问道:“仙仙人?我,我是来问我家小儿过了门一年多的媳妇儿,什么时候能给我们老高家续香火的”

    她捐给老道的香火钱是丈夫给妇人拿来买药给儿媳调理补身的,不知竟被她花到了这里要作何感想,况她的丈夫是小镇里的教书先生,平生最反感这群装神弄鬼的神棍。

    羊须老道愣愣,嘴角边的皱纹明的一抽,但想想是决不能自乱了阵脚,自己毁了在这条路上的名声招牌。

    “嗯。”老道无奈可惜兼又爱莫能助地摇头叹息,表情看得出难掩的凄楚:“唉,天意如此。天意兮,不可违”

    他从随身背着的深蓝布袋里迅速摸出一截手掌长的青竹筒,一边打发着妇人,一边用眼梢瞟向那一行衣裳光洁,个个牵着膘肥体壮马匹的,看似油水很多的男人,心里快速拨着小算盘。

    自古富贵险中求,为了达成一定目标,也顾不得那么多:若事情败露,就是这些人一人给一拳头,也足够把小老道这副肉身锤成肉饼的。

    妇人双手虔诚地接过,眼中掩不住的欣喜,等不及回到家由丈夫先看,转身走过老道坐的枇杷树头,就先沿着青竹筒上人为的缝隙将竹筒帽拔起。本以为是仙人为了打发自己,没想到竟真的从里面抽出一卷黄纸字条。

    妇人心中大喜,展开来在手中来回颠倒几次,这才忽然想起自己不识字,可恨丈夫要教自己识字时自己总不学,连忙宝贝似的攥紧在手心,心似擂鼓,“咚咚”地跳个不停,马上不停脚的一口气儿往家中赶去。还有什么比这就在嘴边的豆腐,因烫嘴吃不得的痛苦来得更折磨人的?

    “算卦!不准不要钱!”成功送走了妇人,老道扯着破锣嗓子故意在尉铮他们牵着马走过的时候喊。

    尉铮素来不信烧香拜佛能上达于天,向来行事是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性子,因着此打过几场外人看来艰难凶险的战役。当时还有多事者卜卦,言无神灵庇佑,此战必败,结果让他数战数捷,虽其中多多少少负了点伤,但由此更是不信怪力乱神一说。

    “方才细观贵人面像”老道故意顿住不说,咂吧咂吧嘴,像是在措辞,“贫道,给贵人算了一卦。”而他的手已经摸上压在藏蓝桌布下的一页表面粗糙的黄表纸。

    尉铮那一行路上精力消耗,虽不至精疲力竭,但却着实已饥肠辘辘,谁也没空理会路边的老道。

    那老道明显有些着急了,没了刚刚的从容,把悄悄抽出来的黄纸又压在书下。

    匆匆一眼,只看到两行箴言的最末两字。

    这么大一条肥鱼,怎么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就任它游走了?老道性急起来,不惜赌誓。

    “贫道行走江湖多年,从不晃人!”老道走出来扬手招呼。

    “哐当”一声,一个钱袋从他袖子里不小心掉出来,几个市面上通用的金铢从没系紧绳子的袋中骨碌骨碌地滚出来。

    老道后知后觉,口里“哎哎呀呀”的压低了声音叫唤个没停,扑了上去,笨拙地弯下日益僵硬的老腰去捡拾。

    这时,只有尉铮尚骑在黑马上,其余人全部步行,有一人为他在前牵着马缰,男人们将一人一马围在里内。

    牵着自己的黄骠马走在边上的成言离老道最近,胀鼓鼓的钱袋不慎甩落在地时,几乎就等同于在他眼前,闻声扭头就看到里面满装的金铢顺势掉出来几个,成色不错。

    看样子,这老神棍已然赚得盆满钵满,趁着现在年纪大了,正好准备好洗手不干,找个地方享清福去了。

    他舔了舔被马背上的劲风吹得发干的嘴唇,胸中焚忿,“好嘛,想我还整天苦哈哈地东奔西跑,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

    成言习惯性地揉揉脸,一条妙计上心头,悄悄给手下人使了个眼色。收到他指示的男人把马缰系在旁边一匹马的马鞍上,驻足停在原地,同伴继续护主向前。

    “既是童叟无欺,那看看我能生几个儿子?”到跟前来的是那个小个子随从。

    一计不成,老道早就想吹胡子瞪眼尥蹶子了,面上暗藏被搅了局的不快,将手掌重重地拍在压住了黄纸的卦书上,起码也不是一无所获。

    盯着眼前叉开腿坐在长凳上人,精神矍铄的老头儿快速地眨眨眼,想出一句套话:“命中三子女,还有一个在树上挂着。”

    刚刚他给妇人的也正是这句话。

    想起了高兴事,小个子乐得直拍大腿:“对,对。前两天我婆娘刚给我生了个大胖小子,那莲藕似的小胳膊小腿儿,白白嫩嫩的,不像我,像我家媳妇儿,秀气。”说起自己的儿子,小个子顿时眉开眼笑,虽是奉命来破这神棍的局的,但对自己刚出生的儿子的满心欢喜却是实实在在的。

    “仙人果真料事如神!”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老头儿听了自是受用,耳朵听着别人满口称赞,乐得找不着北,掐着戳胸的胡子,笑得十分得意忘形。

    “那是自然,本山人可不是浪得虚名的。”

    枇杷果香甜,开花结果引来无数小虫,那只蜘蛛是枇杷树上的常客。

    一张蛛网就像一只猎人布置下的捕兽器,它在烈阳下会闪着同捕兽器会咬合的铁牙一样的光泽,不过不同的是,它不用隐藏在草木之间,落叶以下,这张蛛网光明正大。在人看来明明这么不可思议的陷阱,却已经捕捉过很多的猎物——白色的网上是一堆堆的小虫残肢,这是属于它们的生死场。

    其他人跟随尉铮先行一步,浩浩荡荡一行人往着客栈去了,片刻之后,小个子后脚也赶回到在客栈。

    回到酒桌前刚一坐下,小个子从怀里掏出那一袋坠手的钱袋,抓在手里掂了掂重量,歪歪嘴冒出一句话:“嗯,少说有十两。”然后就把钱袋丢给了成言。

    小个子早在马背上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现在看着满桌的肉菜,更是口水直流三千尺,忙拿起筷子往桌子上戳了一下,猿臂一展就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吃进嘴里,不急着解饿,先解解馋。把肚子里的馋虫治住了,然后他才吧唧着嘴含含糊糊说道:“头儿,咱五五分成。”

    周围人一看还有这等好差事,纷纷向成言请道:“下次再有这种差事也照顾照顾兄弟。”

    “好说好说,到时咱们四六分哈。”

    成言笑着伸手一把接住,扯开将袋口拉紧的细绳,把里面的金铢倒在了手上。

    “呵!居然是石头。”

    全是官道上用来铺路的碎石,塞了满满一锦袋!

    那一桌子的人先全是诧异,然后用揶揄的眼神看着他,几双大大小小的眼睛里分明写着:啧啧,平日里我们这些人总叫你轻易忽悠了去,今天居然着了一个老人家的道。

    “哈,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呀。”

    “这小老头儿居然还留了一手?”小个子气得两条短粗的眉毛飞扬。

    “没事没事,毕竟人家是老江湖了,你年纪轻轻,斗不过实属正常,咱再接再厉!”一个戴帽子的男人边吃边插嘴,不只是打趣还是真心安慰。

    下一刻,那男人嘴里塞满了酱牛肉,说话都说不得,要喝了一大口白酒才硬是把它们咽下去,被在他左边坐着的清瘦男人拿筷子敲了脑袋。

    男人身边的清瘦男人长相阴柔,说话时声音像是刻意沙哑,见此于是翻着白眼骂道:“吃慢点,没人和你抢!”说着把自己碗里吃的排骨也夹到他的碗里。

    “跟个饿死鬼投胎似的,真失礼人。”虽然嘴里是这么骂着的,却还是动手端起茶壶换了他碗里的白酒,那男人浑然未觉。

    坐在小个子旁边的一同僚听闻后看了他一眼,声调平平地问:“怎么,眼看着就要跟着少爷入营了,你还能再跟着他不成?”

    那个清瘦女子有些挫败:“打算到最近的城镇,然后在那边落脚。”

    之前只顾吃饭的男人痴痴看着她,说不出话来。

    那同僚不再理会他们,接过钱袋小声嘀咕着:“不过,针脚细密,这锦袋绣工看着挺精致的,像是年轻姑娘用的,八成也是他顺来的。”

    没有行李在身的老道慵懒的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龇牙咧嘴的把粘在鼻子下面的假胡须撕下来。没了上唇的胡子,只留下巴长长的山羊须,模样有些奇奇怪怪。

    不知是否也这样想,但是随后她就把下巴的胡子也扯了下来,一双眼睛里没了刚刚那股贪财劲儿,像镜子一样明亮,没有半丝感情流露出来,冰冰冷冷的,竟像藏在海面之下的一座巨型冰山,终年不化。

    刚才那张想交给尉铮的卜文是此地著名戏曲的一段词:

    楼台一别恨如海,泪染双翅身化彩蝶。

    方才假扮老道的人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可惜,没能亲自交到他手里。

    摆在大良的是一盘残局,棋局早布在数十年以前,今天胜负初显。

    棋盘上的各股势力,这些年渐渐凭借着权术驾驭,权威震慑,如同水上两股波涛巨浪,此消彼涨,此起彼伏,多年来相互制衡,谁也不服输,谁也没分出高低。

    前路如何,从来是无人可预先知晓,所谓成败两茫茫,只不过也是在一念之间,智者所言的成者为王功盖世,败者为寇罪难当。

    局中之人,生如蜉蝣,如若草芥,生死都无人会怜惜,因为他们自顾尚不暇。

    既然入了此局,便谁也逃不掉,跳不脱,若非直到一方落败,永无翻身的机会,都不算是终结。

    这盘残棋来由我们一辈,你既然只身闯了进来,私心你若能赢,就亲手揭过这笔恩怨旧账,了却这一段红尘往事。

    你说你不信命,可是这偏偏就是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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