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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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下滑,落到他温柔的轮廓,她黑亮的眼眸中倒影着他的笑颜,他的眉目如画,他的唇红齿白。
赵远哲反握她的手,十指相扣,声音如风,飘散在半空,盘旋在她的耳廓,钻入她的识海。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孙离抬眸,噗哧一笑,眼睛里亮亮的,好像有阳光不经意洒入眼眶,她说:“拽文艺么”
赵远哲:“”吾妻,能不破坏气氛么。
时间远去,她与他不曾改变,大学生涯在俩人偶尔跷课携手巡逻当铺中已过大半。
孙离和赵远哲,鉴赏社的才子佳人早已是a大众所周知的事情,俩人的当铺在y市越来越有名气,虽然资产不多,但孙离频繁地出席重要的拍卖会,每次都能拍到价值不菲的古董,也为许多收藏家提出建议,可是算是y市知名牙人之一,不过尽管如此,孙离和赵远哲在学校里,也还是平凡学子,并没有成为什么风云人物,当然啦,以赵远哲的颜值,还是会时常吸引一些狂蜂浪蝶。
孙家和赵家原本就是邻居,俩人在一起,俩家都喜见,尤其是孙妈极为热情,让孙晨汗颜。
托赵远哲的福,因为赵家原本就是鉴定世家,孙离和赵远哲一起,变得厉害也不奇怪,所以孙爸孙妈始终没有怀疑过孙离的身份其实,怀疑又能如何,他们早已把这样的孙离当成了孙家的一份子,不可或缺。
赵妈妈很是骄傲,说赵远哲这小子还是把媳妇儿弄到手了,也不枉费她一番心思。
听到这话的赵远哲是汗颜的,凉凉地吐了句:“你有什么心思”
小日子过得舒坦,虽不如上辈子叱咤风云,但也是她的心愿,一世安稳,是他给她安稳一世。
在当铺里,无客时,她研墨,他作画,流年一点一滴逝去,但每一个年华都在彼此的呼吸里,如此,甚好。
当那抹修长的身影,迈开步子踏入当铺时,入眼,便是美人如玉,君子如画。
女子纤瘦的身骨,一如当初医院里初见时的模样,不同的是,苍白的面容有了红晕,更显得有生气,葡萄一样黑亮的双眼,注视身旁的人,好像倾注了毕生的爱恋,嘴角总是弯起好看的弧度,她的笑和身旁那位少年的,如出一辙。
呆呆地伫立在门口,一瞬不瞬地凝望熟悉又陌生的容颜,仿佛回到了那个喧嚣的夜晚,ktv的走廊,微暗的灯光,她也曾释然地笑了笑,但在她的眼底,却没有任何犹豫,决然而淡漠,是记忆里她最令人心动的一面,然而,从来不知道,她也会有一天,出现那样明媚的表情。
“木争”
孙离的声音迟疑地响起,立在门口的木争恍若初醒,还是蓝色牛仔裤配上浅色短袖,背着大大的背包,一看就知是远道而来。
赵远哲眼神一凌,盯着木争整个人都不正常了,警戒线拉出,犹如一只戒备的狐狸。
抢先孙离一步杵在木争面前,笑得见牙不见眼:“你好,我是孙离的丈夫,我叫赵远哲,贵客远道而来,有何需要”
木争眉宇微皱,囧囧有神地看着过分“热情”的店主,然后在听到“丈夫”一词时,又不自觉地心头一缩,惊诧地望向孙离,却见后者无奈地摇头,笑了笑,一副“随他去吧”的纵容。
原来,她,也会宠溺人的。
忽然,他好像有些嫉妒面前这个五官犹如粉捏的少年,觉得自己除了在容貌上略输一点,其实,也不差嘛好吧,他就不纠结了。
木争此次前来,真的是风尘仆仆,高中毕业后,他随父母移居海外,过去几年了,他很想念祖国,于是回国了,第一件事就是奔一中,瞧瞧母校,然而,越是走过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越是怀念,脑海中越是浮现出当初那个苍白的少女的一颦一笑,这份心情很强烈,他不断打听,终于是找到了孙离与赵远哲的当铺,高中那时他就知道孙离很厉害,没想到如今已经是y市圈子里的名人了,更让他的感慨的是记忆里的少女,已有了自己的少年。
“许久不见我”才发现,其实,想说的话,在面对俩人时,已经苍白如纸,张了张嘴,木争笑了笑,凝视她的面庞,目光转向警戒的赵远哲,心下好笑,但也舒了一口气,释怀地道:“见你过得很好,我很高兴。”
俗套的祝福,孙离却有一丝莫名的感动,也许是想到了与木争一起翻墙逃课智斗小混混的高中生活,他是她初到异世第一个朋友,真心的,她也希望他能过得幸福。
“谢谢。”孙离微笑,将一个最近拍下来的一对手镯送给他,他望着手镯上的雕刻,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笑道:“你这礼送得可真及时,也许明年我就能用上了。”
“可别当贺礼送出去。”赵远哲不忘补一句,善意地提醒,然后忽略话里的含义,闪着干净的眸子冲他咧嘴一笑。
孙离:“”
木争:“”
骚年,你有如此美貌就不该有如此演技,你有如此演技就不该有如此美貌
顾归然和林柠最终还是结了婚,当然,其中波折不小,以至于婚期一拖再拖,拖到最后外界流言纷飞,众人都以为顾归然把林柠抛弃了,然而几年后,俩人还是结了婚,没有任何的预兆,甚至没人参加他们的婚礼,就这样,林柠从林家买给她的小居室里搬出来,入住顾家大宅。
因为林霖的事,顾家所有人都对林柠有所提防,生怕一个不小心顾家就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了,所以,即使林柠嫁入了顾家,但实质上,她仍是一个外人,甚至,不如一个外人。
但那又如何,过了几年清贫生活的林柠已不复傲气,她住在大房子里,享受顾家少奶奶的待遇,现在的她,明知道顾归然心里有个念念不忘的人,但她却不会傻到明着争风吃醋断自己后路。
当然,她对孙离的恨一丝不减,明着不行,暗着来,使了些绊子,但被强大的赵家阻挡了,还借此打压林家,林家这回可是被压得死死的了,怕是林霖想翻身越过赵家都难。
林家没落,林柠无计可施,只好缠紧顾归然,别的什么也不想了。
而顾归然呢,还是老样子,雷厉风行的手段令人胆颤,除了心里多了一份莫名的牵挂,什么都没变。那些令他烦躁的梦也渐渐消失了,这是好事,但他却比之前更加郁闷了,始终没看清那个女子的脸,但似乎,红衣女子的身影总是和那个人重叠。
办公室的墙上,挂着那个人送来的,给他的结婚贺礼,是一副山水画,落款:白见。
这幅画是孙离在一次会展见到的,几经辗转终于找到藏家,花了一番功夫才拿到。
不知为何,顾归然每次看到这幅画,都莫名的感伤,似乎感应着画的背后的遗憾。
指尖滑过画中高山的轮廓,睫毛微颤,他曾为那次的醉酒鲁莽向她道歉,她却表示不愿见他,毕竟也是生意人,怕因为她而让顾家赵家关系闹僵,所以才费心思寻了画来祝贺,也算是缓和了矛盾吧,至少再见到时,也能如陌生人一般,点头,微笑,擦肩而过。
当铺那头,送别木争,赵远哲欢欢喜喜地去孙家蹭饭。
孙离瞥了他无耻的笑容一眼,道:“你别再教坏孙晨了,瞧他都成什么样儿了,成天在学校里戏弄那些上前表白的女孩,害那些女孩伤心难过,活脱脱就一混世魔王”
赵远哲得瑟地侧头,脚步走快,来到她前面,面对着她,倒着走,仿佛他的手上有一把折扇,仍穿着直裾,周围的风景是京城的街道,他放荡不羁,洒脱笑道:“混世魔王,岂非你我”
“赵远哲”
“在下,字远之。”
孙离扶额,最后在他挤眉弄眼下,破功一笑,作了一揖,潇洒道:“在下,字子皈。”
无论身在何方,有你,便是盛世繁华。
终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结局了,番外明天奉上。
亲们,感谢你们与爆椒同在,在这篇故事里,爆椒有许多不足的地方,谢谢亲们的提醒与支持,么么哒v一nn一
希望亲们能关注一下爆椒接下来的新坑,坑品有保障待开坑之日,可否与吾携手跳入
c番外一
高高的墙上,一抹纤瘦的身影一跃而下,伴随着墙内的惊呼,那人贼笑一声,瞬间隐没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
“远之,听说青楼来了位美娇娘,可否赏脸一起去看看啊”身着锦衣,语气轻浮,街上行人默契地躲避这些横行霸道的京城纨绔。
少年闻言,打开折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摇,玉坠晃动,尽管脸上仍带着未褪尽的青涩稚嫩,但眼睛却犹如大海之心般深邃,闪着熠熠之芒,他无趣一笑,道:“花魁娘子,俗不可耐”
“哟呵~”几位损友毫不留情地调侃,平日里尽懂闯祸的混世魔王居然有如此节操,能不叫人惊讶嘛几位纨绔顿时起了戏弄之心,非要拉少年去逛青楼。
推推搡搡间,与一抹蓝色身影侧身相撞,几位纨绔纷纷皱眉,叫骂是那个不长眼的,而赵亦程拍拍衣服,饶有兴趣地看向与他相撞之人。
嗯,是位长相清秀的美少年唔,当然,没有我好看。
这是他第一眼的评价,对于宋无荒。
宋无荒直起腰板,戏谑地扫过各位贵族子弟,不羁地笑道:“各位还是请回吧,花魁被我承包了”
赵亦程想,他大概再也遇不到像这位蓝衣少年这般有趣的人了,骄傲自大一点也不逊于他,语气还恶劣得很,可是他喜欢。
“在下,远之。”
前一秒还是剑拔弩张,后一秒居然自我介绍起来了,身后的公子哥纷纷下巴点地,不敢置信这位小祖宗居然不作计较,反倒是一副要和人结交的架势。
宋无荒愣住了,她大概也没想到这位看上去很不好惹的人居然这么友善,但是,她偏偏骄傲的很,高抬下巴,颇有一种不敬的意味:“在下,子皈”
损友看不惯宋无荒的做派,都叫嚣着要收拾这臭小子,唯独赵亦程眼底的笑意越发浓厚。
进了青楼,老鸨一见赵亦程这行头便知晓来者名头,毕恭毕敬地招待这群纨绔子弟,所安排的雅间,在宋无荒隔壁。
赵亦程无心看花魁如何,偶尔耳朵里钻入只言片语,大概是损友在夸赞,但与他无关,不过,若是能戏弄一下,让那个花魁出丑,那就好玩了。
花魁的才艺表演结束后,便是竞价环节,众人踊跃出价,为的就是这花魁的第一夜。一纨绔拍案而起,大声道:“一百两黄金”
顿时青楼上下一片哗然,顿时朝声源望去,隐约见着雅间里的人物,顿时了然,不愧是京城的混世纨绔,出手自然阔绰,挥金如土嘛,为了一个小小的花魁,挥霍这点小钱大概只能算是消遣。
赵亦程把玩着酒杯,无视角落里欲上前献媚的青楼女子,勾了勾嘴角,想着也快结束了,该退场了,就在此时,一道清晰玩味的声音在隔壁响起,响彻整个青楼。
“二百两黄金。”
青楼顿时鸦雀无声,死寂死寂,雅间的纨绔子弟们以为自己幻听了,“什么”方才喊价的公子愣住了,反应过来后,气得跳脚,不甘示弱地加价。
赵亦程微微诧异,放下杯子,笑了笑,唇瓣微抿,乐得看好友跳脚,对那人也产生了一丝疑惑,到底是家财万贯,才敢来此放肆许久不见这般狂傲之人了,如不结交,岂不可惜
寻思着,那方的价格已经加到了一千两黄金,如此高昂,怕是在京城开另一家青楼也足够了,赵亦程早就知道那人故意戏耍损友,他也不打算提示,就看好戏呗。
不出所料,损友把价格抬高,取胜了,却压根没准备那么多钱财,受了老鸨一顿眼色,灰着鼻子回来,最后那香喷喷的花魁还是被送到了隔壁雅间,赵亦程估算时间,起身离开。
推开雅间的门,迎面而来是那抹蓝色的身影,纤瘦的身骨,白净的面庞,精致的五官,黑亮的双眼,明艳如女子,浑身却散发着朝气和不羁,他知道,这位少年和他是一个世界的,他决心要结识他。
想认识宋无荒很容易,就是帮人埋单,反正这事他没少干,把竞拍花魁的钱送过去,表示一点敬意,宋无荒再孤傲,也没有过多的资本,她原本想着那位纨绔子弟敢开口大概也有这样的身价,却不料玩大了,她现在也是一个头两个大,还要和花魁共处一夜
于是,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再看星星看月亮
到了付钱的时刻,她做好的遁走的准备,却见到
赵亦程甩着重重的钱袋,往她面前的桌上一放:“这是定金,和我做朋友,结拜后,我自会送上黄金二百两”
“”宋无荒迟疑了,抬眼看着赵亦程不怀好意的笑容,顿时有种跳入陷阱的感觉,但为了不把事情闹到宋府,她毅然决然地答应:“好”换句话说就是,土豪,我们做朋友吧
从此,京城混世魔王组的称号响彻大吴王朝,但俩人颜值极高,于是也成了京城闺秀既恨又爱,羞涩难言的意中人。
赵亦程看着远处摊位前把弄胭脂饰物的少年,心下一顿好笑,相处下来,觉得他越发的可爱这不是个好兆头,他不止一次唾弃自己的想法,为什么会对一个年幼的少年产生异样的情愫,他明明
烦躁,不安,思念,萦绕心头,让他无法入睡,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派人调查,才发现,原来那天花魁与宋无荒居然秉烛夜谈,而宋无荒入住宋府
一切明了,顿时心情大悦
赵亦程不是一个懂得掩饰的人,至少,年少轻狂的他,毫不掩饰自己的内心,他爱上宋无荒,这份心情,很明确,他就是想守护这份孤傲不羁的笑容,一如他的玩世不恭。
他是孤独的,大概。
赵家世代为将,他肩上的责任重大,但他也知道,树大招风,赵家此时辉煌,为了不引起猜忌,他宁愿活得糊涂一点,以保住赵家的安稳。
遇见宋无荒,是他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
和宋无荒一起逛青楼,砸赌场,教训混混,欺压权贵,整蛊闺阁千金,每次看见她扬起脸庞,和风一样逍遥地眯着双眼,就觉得,一切都那么快乐孜然。
年华流逝,他渐渐背负家族使命,而她的身份也终究曝光。
那一日,他一如既往地寻她玩乐,却被她冷言拒绝,赵亦程无忧无虑的笑容终于有了一丝龟裂,他知道,似乎明白她的苦衷,听说宋家主母出家了,留下软弱无能的嫡姐,和在军营训练的长子,她要肩负的,似乎和他不同,但他知道,其实是一样的。
宫宴那天,他第一次见到她着女装,很美,看得他入了迷,美人如玉,面如桃花,大概是形容她了吧可是他知道,她的目光从不流转,她曾说过,摄政王的才华,她曾向他旁敲侧击的打听过,摄政王的一切,她对摄政王的情意溢于言表,他岂能不知,但又能如何
心痛,愤怒,不甘,嫉妒所有的情绪在她惊慌的眼神中,统统化作释然的温柔,他从来不怪她欺骗自己,也不怪她令他伤心,但愿她能得到一切,她所想的。
为了保护她,不让她的身份曝光,他不惜与好友大打出手,尽管那些朋友的本意,是心疼被骗的他。
首次出征,他穿上戎装,骑着骏马,带着一列列气势高涨的军队,心却比身上的戎装更重。
他多么想,她有一日能穿着她最喜的大红,在风中对他说,珍重。可惜,那时,她已是享誉京城的第一贵女,怎么会不顾形象呢。
城墙似乎有些旧了,祖辈攻下的江山,将交由他来守护。多少次浴血杀敌,他无不在想,大概,只能这样了吧
守护江山,守护着有她的大吴,也等于在守护她。
一次次地伤痕累累对赵亦程来说,远远不及一封来自京城的书信,更让他感觉万劫不复,犹如坠入深渊。
无荒子皈
溺水怎么会,子皈水性一向不差,怎么会溺水,怎么会死他不相信
赵亦程几乎颤抖着身体,颤颤巍巍地爬上马背,朝京都的方向飞驰,他不信那个笑颜如花的少女会那么没骨气地离开,他还没对她说过,他那么爱她,为了她,每一次战争都在坚守,为了守护她,他不惜一切代价
顾子蓦,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伤害她凭什么
当他几近崩溃地冲进宋府,却止步于闺阁门前。他记得,她的身份,第一贵女,他知道,她很辛苦才维持了她的地位,需要多少虚伪才能换回的名望,他绝不能将之毁于一旦
听着丫鬟抽抽搭搭地描述,他知道,她只是没醒,并不是离开,如此,便恢复了久违的理智。
靠着门上,近乎几十个日夜,他不曾间断地絮絮叨叨,他说了很多很多,她也许是一句都没听到。
赵亦程上书处理边关之事,力排众难,留在京城,而另一边,他并不打算放过顾子蓦,以比武之名约顾子蓦出来,可当剑尖离顾子蓦的颈脖只有一发之距时,他却把剑折断。
“因为有人不想你死,你便苟且地活着,我只是不希望那人会心疼罢了”
顾子蓦听不懂他说的什么意思,但他眼中的悲伤和隐忍却让威严冰冷的摄政王微微动容,没有作出判处赵亦程不敬皇室之罪。
边关蛮夷来犯,战事连连,赵亦程不得不回去把守,好在她终于醒了,仿佛心里的大石,卸下了。
宋无荒仿佛回到了从前,一如当初那个小魔王,无畏无惧,抛下了贵女包袱的宋无荒一点都没有改变,还是当初那个蓝衣少年,而他发誓要永远守护那抹孤傲不羁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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