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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记与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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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蓝带着南庆在整间客房里走了一遍。出乎她意料的是,南庆摸索的速度很快,反而是她紧张兮兮的态度引得他发笑。松开她的手,他自己在房里又走了一遍,连每一个开关都没有漏过。

    “记熟了?”明蓝很惊叹地看着他。

    “嗯。”他点头,“应该没有问题了。”

    明蓝说:“我去给你弄一壶水来,这样万一你渴了,也不必出房间。”说着,走出房间,从厨房倒了一壶柠檬水进来。

    她捉着南庆的手来到桌子边上,在玻璃壶上摩挲了一遍,又摸了摸一旁的茶杯。南庆始终淡淡笑着,接受了她的好意。

    “其实,客房里也有呼叫铃,你要是真有什么麻烦,可以按铃,叫人来帮忙。不过我想,你应该不喜欢被打扰。

    “没人喜欢被打扰。”南庆说,“如果大半夜的我按了铃,最受困扰的一定不是我,而是那个被我吵醒的人。”他笑了起来,“我可不想被人诅咒,做一个讨人嫌的瞎子。况且我这人耳力好,别人一嘀咕我老远就能听到,哪里还能睡着?”

    他的笑明朗得没有一丝自伤的情绪,就像说的是一件人之常情的事实,她也被他由衷地逗乐了:“那么,万一你有事要找人帮忙,就找我好了,你大可放心,我保证不会诅咒你,而且尽量随传随到。”

    “你的号码?”他一本正经地问。

    明蓝愣了下神:“你直接拨内线就好了。”

    南庆似笑非笑:“我说的是手机。你不会还没有越南这边的手机号吧?”

    “我有,可是”

    “你刚才还说,万一我有事要找人帮忙,就找你好了,还说保证不会诅咒我,而且尽量随传随到。——你可没说只限今晚。”他用的居然仍然是一副正经八百的口吻。

    明蓝噗嗤笑了:“记性好成这样,脑袋又转得快,你这人也挺可怕的。”

    他若有所思地说:“我的记性,还真是要比某些人好些。”

    明蓝飞快地报出了自己的手机号码,报完之后还带着点俏皮的神情,看着南庆的眼睛说:“怎么样?记得下来吗?”

    南庆掏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手机铃声从明蓝的小包里传了出来。“要知道,记曲谱可要比记这些难多了。”南庆笑得很得意。

    明蓝离开客房的时候,南庆送到门口,互道“晚安”之后,他特意加了一句:“你放心睡吧,也许日后我会找你帮忙,可今晚不会。”

    明蓝心里一暖:这真是个待人贴心细致的男人。

    一个人的房间,安静到了极致。

    空调的噪音c翻身时床垫陷落的声音都仿佛被宁静的环境放大了数倍。

    而南庆记忆中的画面却很模糊,影像也变得黑白。

    雨刷在挡风玻璃前不停地擦拭着。车速很慢,仍然溅起地的积水。行人无不是蹚水而行,这样大的风雨,就算手上有伞衣服也会被淋湿,路人无不狼狈。

    刚上中学的叶允初坐在车里,一身名校校服干净而挺括。尽管外面是冬雨连绵,车厢内的温度温暖适宜,他打了哈欠,闭上眼假寐。

    车忽然停下,前排驾驶座的车窗落下来,司机简叔探出头去,叫住了人行道上的一个女孩。“明蓝!”

    允初睁开眼,也落下一点车窗以便向外张望。从车窗外灌进来的空气有些凉,倒使得他精神振奋了不少。

    那个叫“明蓝”的女孩子扶着一辆自行车,回头对简叔叫了一声:“爸爸。”

    简叔问:“自行车怎么了?”

    “链条松了,车胎也好像没气了。”

    “雨太大,先不要管你的自行车了,锁在路边杠子上吧。上车!等我送完叶家的孩子,再送你回去。”

    明蓝“哎”了一声,锁好了自行车,拉开轿车的车门正准备坐进去,刚一弯腰,迎上车里允初目光的一瞬,便又抽身出来了。

    叶允初打量了一眼浑身都在滴水,鞋子沾满泥泞的明蓝,身子一缩,“腾”地就迅速挪到了座位的最左边。

    而明蓝显然敏感地看出来他的举动背后的心理活动了。

    简叔不好意思地对他笑着打招呼:“允初啊,这雨太大了,不然我也不好意思拉我女儿上来。”紧接着又对明蓝虎着脸说,“这孩子,太没眼力,身上那么脏还好意思往人家那儿蹭,赶紧坐前排去。”

    出于孩子的安全考虑,叶家叮嘱司机不要让允初坐在副驾驶位。所以,允初向来是坐在后排的。

    允初也只是因为自小娇养的洁癖,才身体本能地躲开浑身脏兮兮的明蓝,不过他并没有制止她上车的意思。他刚想跟司机说“没关系”,只见明蓝转身就走。仍旧回到自己的自行车边上,蹲下身,卷起裤脚管,鼓捣那根松懈的链条。任凭她爸怎样催她上车,她都不理。

    简叔拿女儿没辙,最后还是开着车走了。

    允初看着汽车地毯上明蓝留下的那个泥脚印,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老想着明蓝低着头,滴水的刘海遮住半边脸c嘴角却倔强地上翘的样子——那个女孩子瘦瘦小小的,看上去比自己还要小上两三岁呢!她能不能修好自己的自行车?那么冷的冬天c淋了那么大的雨,回头会不会生病呢?——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情绪攫住了他:他好想当面跟她说一声“对不起”。

    明蓝躺下没过三四个钟头,天便亮了。一道红霞从海平面上浮出,蓝得有些发白的天空颜色渐渐变深,太阳就要出来了。

    拉开窗帘,看着那日出时分的天空和海洋,明蓝忽然有了去海边走一走的冲动。

    说起来,来到这栋海滨别墅这么久,她竟连一次完整的海上日出都没有看过。

    这还是第一次,她那么强烈地想看日出。

    走到楼梯拐角的时候,她犹豫了。以往她起床后,无论早晚,她总是先会去江淮那里看看他有什么需要。尽管日常盥洗更多时候是交由佣人来做,她也总是不放心地从旁看顾着。她走到江淮的房门前,很轻很轻地敲了敲门。门打开了,时薇从里面出来,用食指堵住嘴唇,做了个“嘘”的口型,顺手把房门虚掩上了。

    “还睡着么?”她问。

    “嗯。”时薇挽着她,走到楼梯扶手边,“昨晚上那番罪也够他受的了,他这会儿不病不痛能睡着还让人放心些。”

    明蓝望着她青黑浮肿的眼圈,道:“你陪了他一夜,也该去补个觉了。”

    时薇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脸颊,振作起精神来说:“觉是补不成了,我得回去换身衣服,一会儿就去酒店。无论如何,你帮我劝住江淮,让他今天别去酒店了,告诉他有我在,不会有什么事的,让他放心。”

    “时薇,江淮有你这个得力助手,我真替他开心。”明蓝想了想,又觉得这话说得有语病,又道,“其实,他能有你这样的未婚妻,更是幸运的事。”

    时薇微妙地笑了笑,转过身,背向她轻轻说道:“我也觉得很幸运,能认识他这样好的男人。就是好得有些傻气。”

    明蓝不是太懂她的话,只是觉得她话里的口气带着莫名的伤感。

    “好了,”时薇再次把脸转向她:“我就不等江淮醒过来了,反正这里有你,我也很放心。先回去了啊。”

    明蓝蹑手蹑脚地走进江淮的房间。江淮依然熟睡着,呼吸声略有些沉重。她又轻手轻脚地退了出来。

    关门的一刹那,从二楼的平台上,她看到有个人从一楼的客房里走出来,正是南庆。他一手紧贴着墙面,一手用盲杖探路,走得很小心。

    她三步并作两步下了楼梯,许是听到楼梯声响,南庆的脸朝她这儿转了过来。

    “南庆。”因为担心他看不见c怕他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吓到,她叫得并不大声,这声呼唤听上去便不经意间多了点轻言软语的味道。

    南庆的唇角上扬了一下:“早!”

    他虽然没有叫自己的名字,但明蓝确信他知道和他打招呼的人的是她。在他面前站定后,她问:“你怎么起得那么早?”

    南庆把盲杖朝自己脚下收了收:“我听到外面有动静,还有食物的香气。我想,可能你已经起来了。”

    明蓝也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厨房里声音,应该是莲姐在准备早饭。

    “你饿了吗?”明蓝想起昨晚在沙滩漫步时,前一分钟他们还在大谈音乐和星光,后一分钟他突如其来说了句“你饿了吗?”的“违和”情境,止不住嘴角就有了笑意。

    南庆哈哈笑了起来:“比起食物,我现在更想拥抱一样东西。”

    明蓝不知为什么,心跳砰砰地忽然加快,本能地退后了半步。

    南庆一脸无辜地“看”着她,眼底的虚空让他更加显得茫然:“我想拥抱一下大海——日出时的大海。”

    明蓝吁出一口气,原来是这个啊。“你你看过大海吗?”

    “小时候看过,来岘港以后,就没有了。”他平静地说,“我都不记得大海的蓝是什么样的了。”

    明蓝骤然记起刚认识他时,他曾经说过她的名字让他想起在他看得见的时候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可是现在的他却已经想不起海的颜色c天空的颜色了。她顿时难过得说不出话了。

    “明蓝,能陪我去看一次日出吗?”他的言辞恳切。

    明蓝心里一动:真巧,就在刚才,自己不也很想去看日出的吗?她连连点头,紧接着又忙出声回应道:“很乐意。”

    南庆收起盲杖,把手搭在她肩头的那一刻,明蓝边走边在心里笑话自己:刚才南庆说他想拥抱一样东西的时候,自己到底是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她忍不住回头望了他一眼,那双失神的眼睛让她感觉自己“安全”了些——否则她的窘态一定会被看穿吧?那可就丢死人了。

    “你在看什么?”南庆感觉到了她肩膀的扭转,不安地用手背蹭了蹭自己的脸颊,“我洗脸没洗干净?”

    明蓝咽了口口水:“没我就是怕你跟不上。”

    “不会的。”他笑道,“我没那么容易走丢。真要是丢了,你就回原地找,我不会乱跑,准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