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吧 > 都市言情 > 想入妃妃 > 正文 第28章 那些记忆,不重要

正文 第28章 那些记忆,不重要

推荐阅读: 情欲超市   小雄的故事   明星潜规则之皇   强制发情(abo)   电车里的日日液液   儿媳妇   明月落我怀(1V1甜宠)   乡野欲潮:绝色村嫂的泛滥春情   燕宫艳史/紫宸夫人   快穿之名器尤物   飘飘欲仙   交换的妻子   伪装学渣   公公与媳妇   极品儿媳妇  

    接下来几日,莫府上下很安宁,至少表面是这样的。没人敢再像从前那般,在莫明珠面前放肆。就算有放肆的,也都是背地里悄悄的,不敢如从前那般明目张胆。

    幸好莫明珠曾有个亲戚是搞香水的,莫明珠又翻看了几日的制香医书,终于研究出了眉目!

    于是今日一早,带着成品,以及制作工具c图纸,出府去找外祖父一家。

    莫明珠刚走到莫府门口,就碰到萧景凌和莫雪兰一同出府去。

    “二小姐小心脚下台阶”“多谢三皇子殿下”两人言笑晏晏,相谈甚欢状!

    真是冤家路窄!莫明珠扶额。这不打招呼不是,打招呼更不是了。虽然退婚是迟早的事,但到底现在莫鼎元还没回来c她还顶着萧景凌未婚妻名头不是?这分明是当众戴绿帽,不过,她倒是不在乎这绿帽子。

    ‘还是打个招呼吧,省得让人说她莫明珠连见面打招呼的礼数,都不懂。’

    莫明珠扯出个笑:“巧啊,三皇子殿下c兰妹妹,你们这是往那儿去啊?”

    萧景凌一早看见了莫明珠,心头想着那早上的事,怒火烈烈燃烧,紧捏着拳头,而后终是忍住,直接将莫明珠无视,转而体贴地笑请莫雪兰上马车。

    ‘这是’莫明珠狐疑了萧景凌一眼。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男人的心,也是针呐。她都答应同意退婚了,这脸子摆这么大,给她看作甚?

    萧景凌还不曾这么亲自体贴过,莫雪兰受宠若惊!难掩喜色,上了马车,还不忘回头,“礼貌”地笑对莫明珠道:

    “大姐,真是巧,你也出府?三皇子邀我一同去龙额书院游玩,商量半个月后的‘踏青会’。哦,对了,我都忘了,大姐没上预学堂是不能参加的。实在抱歉,雪兰不是有心提起姐姐伤心事的”

    “别与无关紧要的人费唇舌,走吧。”

    马车内,萧景凌冷声道,丝毫不给莫明珠面子。

    莫雪兰见状,越发暗暗欣喜得意,待马儿走起之后,撩开马车窗帘探出头来,对莫明珠露出个胜利的笑容。“大姐,再见。”

    ‘看吧,三皇子的心又回到了我的身上,莫明珠,你永远比不过我’

    待那马车轱辘轱辘的滚远了,莫明珠才“呵”了一声。

    “好好约,千万别来烦我。”

    方才她是故意没反击,免得让莫雪兰丢脸,最好让他们越裹越紧!一想到萧景凌竟然体贴地脱了自己的衣裳盖在她身上,且亲手抱她回府,莫明珠就浑身上下起鸡皮疙瘩!

    不过,偶尔,她的身体还是会对萧景凌产生反应,比如刚才,看着那两人成双对,心口就不由自主地泛起酸苦,不过比起刚开始的时候,那酸堵算轻微些了。从前的莫明珠,真是很爱萧景凌呐

    莫明珠上了马车,同行的还有个小丫鬟,是她近日在府上发掘出来的。这小丫鬟年纪约莫十二三,名叫云桃,之前当扫洒丫头的。

    选她,主要是这女娃娃极有特色,看起来柔弱单纯无害,可嘴,毒得很!

    “小姐,您别难过,蛤一蟆的眼睛生来朝天长,别跟她计较。”

    莫明珠忍俊不禁,笑点了云桃的鼻尖儿。

    “呵呵,就喜欢听你说实话!”

    莫明珠上马车,嘱咐云桃把香水都放好,千万别洒了。莫奶娘年纪大了,走哪儿都不方便。莫明珠挑云桃权当找个伴儿了。再者,十二三岁的年纪,正好方便培养!

    “小姐,你看,天上的云彩好漂亮。”

    莫明珠撩开马车窗帘往天空一瞅,果然,满天的朝霞,东边的天空是赤红,西边的是暗蓝,缓缓渐变,绚烂美丽

    云随风动,朝霞变换。

    在这同一方天空下,另一处地方——皇宫内院,倾城宫。墨非白从满天云霞收回视线。

    最近几日倾城宫外多了些御林军守卫。圣旨曰,是怕宸王发疯跑出来伤到人。另外,倾城宫里伺候的奴才也减了大半,美其名曰,皇帝体恤奴才,为了减少死伤几率。现在,宫里上下无人不称颂皇帝宅心仁厚c连奴才们的安全都考虑得如此周到。

    人少了,尽管映着漫天一朝霞,倾城宫反而越发死气沉沉。

    墨非白收了折扇,进殿。

    空无一物的大殿,屋檐高阔,轻飘着几匹宽大的帷幔。萧煜辰正盘坐在地上,运功调养,

    “宸王殿下,今日身子可好些了?”

    闻言,萧煜辰缓缓睁开眼睛,眸光如星辉点点。

    “嗯你的天无香,不若改为催眠香算了。”

    萧煜辰整整睡了九日!

    那记忆越深刻,所需要的时间越长,只能说明他把莫明珠记得太深了,可不能怪他呀。墨非白轻摇万香扇遮住似笑非笑的唇,斜眼偷瞄萧煜辰的神情。

    “宸王殿下,你真不要我告诉你,拿掉的那段记忆是什么吗?”

    萧煜辰冷瞟了墨非白一眼,又闭上眼睛。

    墨非白:“”

    竟,被无视了!

    “你真不想知道,一点不好奇?”

    墨非白不甘心,引诱。

    “不想。”萧煜辰淡道。

    ‘呵呵,简直无法相信这是当时捏着女人的手,咬牙说不信命的宸王啊。’墨非白以万香扇扶了扶胸前那缕长发。

    “你就不怕忘记什么重要的人和事吗?”

    “你做事向来理智,我既允许你留在我身边,便不会怀疑你的做法。再者,我现在很好,便说明那段记忆可有可无,并不重要。不重要的东西,不值得费时间”

    墨非白闪烁了下眼神。现在的萧煜辰,分明比和莫明珠在一起时冷情了不少。缺少人情味儿其实,就算萧煜辰问,他也不会说。

    想起自己那承诺,墨非白暗暗叹了口气。他倒好,忘了干净,害他以后就要多照顾个拖油瓶莫明珠。萧煜辰说的,要他保莫明珠,荣华富贵c幸福无忧。

    墨非白想起莫明珠那黑胖的身子,以及脸上横七竖八的小伤疤,叹气连连。“有点儿难啊”

    恐怕没人要啊

    墨非白故意自言自语罢,瞟了眼萧煜辰,竟见他浑然当做没听见,继续练功,根本不理他。‘当真是,一点都不温柔’

    残碑上的文字记载,异世人有能透视的眼睛,能够看穿宝藏所在,此人出现,关于宝藏的秘密会浮出水面。更重要的,是碑文上记载,异世人的出现,是萧煜辰掀起血雨腥风的开端。

    不成功,就是死。天下霸主,哪有那么好当的!再何况,究竟是开创出太平盛世,还是生灵涂炭c天下大乱c自取灭亡,还未可知呢。

    所以,最关键就在这“未可知”上。导一火一索异世人,究竟是福c是祸,无法预知。墨家祖上传下祖训,必须按照碑文上所说,阻止这场动乱。他也是照做而已。

    不能怪他。

    二十多年前,萧煜辰伴天象而生,被国师预言是霸气不详之命,煞气极重,会让大齐江山不保,当年,先皇和太后本欲将萧煜辰秘密处死了,由太后亲自动手,可是最后时刻,因为太后身边一陈姓女子的阻止,救了萧煜辰一命。

    萧煜辰十二岁,先皇c太后就把他送上战场,让他自生自灭,却没想到,反而造就了个“战神”宸王出来。

    这放常人身上是不可想象的,可萧煜辰他就做到了。

    尽管大齐上下称赞战神宸王勇猛无敌,乃护国之神,可对皇家来说,这根本是惊吓!

    只要萧煜辰在一日,只怕当今皇帝就一日夜不安枕。所以又是下疯药,又是禁军囚禁。

    “唉”

    墨非白思量着这些前程过往不禁叹气,瞄了一眼萧煜辰——还在练功。仿佛什么腥风血雨,都不能影响他分毫似的。

    萧煜辰看似冷酷无情,实际心地,比这后宫中阴谋诡计之人都来得正直善良,重情重义。不然,他也不会顾念着母子情c手足情,忍耐这么多年了。若换做他墨非白,定做不到这忍耐。

    十几年战场生活,萧煜辰厌倦了杀戮,也无心天下。杀掉异世人,然后让“宸王”死去,萧煜辰将以龙额侯后人的身份,活在民间。不必再母子c手足相残,也可以从此摆脱不详的传闻,过上平凡的安泰日子。

    这是原本的计划。

    可是,莫明珠的出现,一下子,打乱了步骤!是一起走向或许是毁灭的未来,还是各自安好,过各自平凡安泰的日子,就是个问题。

    墨非白斜倚在榻上,姿势优雅地看了一会儿话本子,见萧煜辰还在练功不理他,实在无趣,就闪身出去走走。

    反正他已经尽力阻止了,接下来一切听天由命。其实嘛天下大乱不大乱,他真是一点儿都在乎。

    说起来,他更好奇是谁立的那碑,真是可恨,害得他挑起了莫明珠这个大丑女拖油瓶。

    长成那样儿,怎么让她幸福无忧啊?难不成他娶?

    想到这儿,墨非白一个激灵。不,他还不想死!萧煜辰一定劈了他

    且说莫明珠带着几瓶成品香水,往外祖父铺子那儿赶。铺子在西市头,西市是东南西北四大集市中最繁华热闹的集市,小摊小贩叫卖声络绎不绝。

    只要是女人,对买买买都有兴趣!所有,莫明珠忍不住,下来逛了逛,主要是了解了解市场上的芳香类物品的价格和种类,贩卖的情况。

    做买卖,最重要的就是调查清楚市场需求和特点,莫明珠虽然是学医的,但是父母却是经商好手,所以从下对这些就耳濡目染。

    “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上好的青铜面具,不是青铜不要钱呐哎!来来来,看看看呢~~”

    莫明珠正挑拣着香氛,一下子被旁边面具摊小贩叫卖声,吸引了过去。

    面具摊上挂着大大小小的面具,有木质的,有青铜的,也有纸糊的。或涂着七彩颜料,或贴着兽毛鸟羽。

    莫明珠挑选了几个,看了看,最后目光不经意落在角落里那张青铜面具上。青铜面具上了薄灰,大概是因为看起来狰狞了些,显得骇人了,所以估计不好卖,放在那角落里。

    “老板,这个怎么卖?”

    小贩:“哟,姑娘,您c您这眼光够独到的啊,这面具,一般人都欣赏不来呢。嘿嘿,我给你便宜价,一两银子!”

    莫明珠拿手帕擦了擦灰尘。青铜的质地立刻崭新,折射着阳光,不似刚才的灰蒙蒙难看了。莫明珠一时有些怔愣。

    小贩以为莫明珠嫌贵了,生怕这狰狞的面具卖不出去:“要不姑娘你再挑一个,我买一送一!”

    莫明珠回神:“好,云桃,给银子。”

    云桃唉了一声,找银子。

    莫明珠又挑选了个薄纱布料的面具,秀秀气气的,夏天戴着也透气。

    “呀,小姐,除了要给您外祖父的银子,碎银子都用完了!”云桃道。

    方才买了些小杂物。

    “老板,你若信得过我,就帮我把面具留着,我下午回府拿了银子,再来取。”莫明珠道。

    好不容易来个想买这面具的人,小贩忙不迭答应,端看莫明珠一身穿衣打扮,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姑娘,不可能赖的。

    待莫明珠的马车走远,小贩才看见她的手绢儿给落下了——“姑娘,姑娘你的手帕”

    人潮熙攘,莫明珠马车已经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