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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2.比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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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三轮车最多坐四个人,平常进村只要三块钱。不过遇上过年,走亲戚的人多,三轮车也跟着涨价。孙志强问了几辆车,最低谈下来也要五块。

    付了车钱,三个人又是一路颠簸。孙志强从铁皮车厢前段的小窗口给司机指路,七拐八拐终于停在了外公家门口。等孙莲下了车站到地面上,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只被摇到散黄的鸡蛋,从脑袋到屁股都是嗡嗡的。

    大人小孩从瓦房里走出来,看见孙莲一家人下车,个个都笑得合不拢嘴。王家这边,几个儿女也就数王桂香嫁的最远。虽然十点半不到,但其他家都已经到齐了。

    “刚刚大娟还跟我说看到田埂那边有车子来,我一猜就是你们回来了!”话音未落,人群后走出一个皮肤黝黑的老太太。

    “妈!爸!”王桂香迎上去,和老太太两双手握在一起。

    “外婆,外公。”孙莲也跟着喊人,跟着又在人群里辨认其他亲戚,分别打了招呼。“大姨,大姨父,大表姐,二表姐”

    喊了一圈,最后才对墙根边靠着的少年点头示意,乖乖喊了一句:“表哥。”

    这便是外公家这边的独苗王煜,到他这辈算是三代单传。

    王煜大约十一二岁的年纪,身形精瘦,和乡下人普遍的黝黑不同,皮肤白皙看起来倒是颇为秀气。脸上的神情也是恬淡居多,不像村里大多孩子看见来人都会风风火火凑上去。他身穿一件蓝灰相间的棉夹克,靠在墙根的阴影下,显得不太引人注目。

    孙莲向他打了招呼,少年羞涩一笑,挤出脸颊边浅浅的酒窝。他显然对这样的场合不太自在,等人群稍微散开点,他才慢吞吞地走出,礼貌地对孙家夫妇喊了两声。

    “二姨,二姨夫”。

    王桂香笑呵呵地夸了外甥几句,接着便从大包小包里掏出一个旺旺大礼包塞给王煜。

    “二姨特地给你买的,拿好。”

    王煜看了眼外婆,直到老太太点头,这才接过礼物,低声说了谢谢。

    孙莲看了眼王煜手里的零食。虽然在家父母总说这些零食浪费,基本不会买给她,她也丝毫没有嫉妒这位表哥。

    王桂香每次回娘家都会给自己的这个外甥带些东西。其实不止是王桂香,便是其他亲戚朋友过来做客,也都会特地为他准备一点。孙莲小时候觉得大人对王煜特别偏心,甚至比孙家那边对弟弟们的更甚。但长大后也逐渐明白

    大人们给王煜的特殊待遇还包着一层同情,毕竟爹妈都不要的孩子,总是脱不掉一层可怜的印记。

    王煜的爸爸是王家的小儿子王书宏,比孙莲妈妈王桂香还要小上三岁。

    王书宏十七岁在谯城上高中时,不知怎么就搞大了当时在城里打工的王煜妈的肚子。这在当时是不得了的事情,女方从城里闹到乡下从学校闹到家里,结果高中给王书宏做了退学处分,家里也只能先办了酒席算是给女方定下名分。

    农村人结婚早,法定年龄前结婚生娃的大有人在,像是王桂香也是不满二十便嫁给了孙志强。两人还是等到两年后王桂香怀了孙莲,才去民政局补的结婚证。因此王书宏若是好好和媳妇过日子,在当地人眼里也不算什么事情。

    但王书宏虽然高中成绩本就是在混的水平,退学后却总觉得是王煜妈坏了自己的前程。加上王老爷子当年过度溺爱,他自己年纪小又责任感淡薄,便天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对家里更是不上心。王煜妈天天在外面上班挣钱,时间一长自然嫌弃起自己这个小丈夫,更是和打工认识的小老板好上了。

    两个人都觉得对方对不起自己,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动起手来王煜妈也是巾帼不让须眉。最后一场婚姻闹得两大家子都焦头烂额,终于在王煜六岁的时候离了婚。

    王煜被法院判给父亲,但王书宏觉得自己结婚就是被坑,根本不想管这个便宜儿子。从法院出来没多久,就卖了城里的房子,回头又将王煜送到了王老爷子家里,自己则拿着钱溜得不知所踪。

    王煜亲爹混蛋,王煜妈也一样奇葩。离婚后同样一次也没有回来看过儿子,虽在一个城市也如同人间蒸发。过了几年,听说小老板在外省已经有了老婆,王煜妈便拖着行李去了外省,想必是打算大战正宫娘娘。

    王煜双亲健在却过着父母双亡般的日子,虽然王老爷子王老太太都尽心尽力照顾孙子,家里其他儿女也帮忙支着劲,但总挡不住外人的风言风语。时间长了,王煜似乎便认定了自己是没爹没妈的孩子,性格愈发内敛起来。

    孙莲记得上一世王书宏偶尔回来,见到王煜,王煜也不愿意认他。

    不止不认,似乎连见着一眼,都会觉得厌恶。

    在很多人想象里,没爹妈的孩子多少缺少教养,或是容易在外面学坏。尤其是王煜这种爷爷奶奶带大的独苗,加上一圈亲戚表面上宠着,总是容易长歪。但王煜神奇的没有长歪,虽然学校成绩一塌糊涂,但为人处世却比大多村里散养的孩子都懂礼数。也多亏王老爷子吸取了养儿子的失败经验,对孙子完全是另一套养法。

    所以上一世孙莲还会嫉妒王煜受宠,这一世呵呵,虽然自己以后也会爹不疼娘不爱,但至少现在,和这个爹娘都跟死了没差的表哥比,还算是泡在蜜罐子里的。

    王煜一个人拿了大礼包显得更为腼腆。孙莲正盯着胡秀,想着什么时候向二表姐请教作业,王煜便低着头走过来,轻声细语地问:“小莲你,看看喜欢吃什么?”

    这便是要共享了。孙莲想了想,拉住王煜向大姨身边穿碎花棉袄的少女走去。

    小姑娘比王煜还要大,真是孙莲一早便心心念念的二表姐胡秀——王桂香大姐家的二女儿。胡秀人如其名,长得眉清目秀,配上鼻梁上一副黑框眼镜更是显得斯文。身上的碎花棉袄虽然陈旧,可能是大表姐的旧衣服,但却被她穿得干净利落。长发用橡皮筋在脑后绑了简易马尾,随着她的动作一摆一摆。

    “二表姐二表姐。”孙莲把王煜往前推了推,“表哥说要带我们分大礼包,你要吃什么?”

    “不好吧,小姨买给煜煜的。”胡秀有些迟疑。

    “没关系没关系,我一个人也吃不掉这么多。”王煜忙摇头,说着便真的去屋里找剪刀去了。

    小姐弟之间的客气没那么多门道,王煜愿意分享,胡秀便也顺其自然。

    孙莲自打回了九岁,就觉得嘴巴止不住地馋,除了昨晚自己作到食欲不振,其他时候听见有东西吃都内心口水直流。姐妹俩跟着王煜一起进了屋里,坐在条凳上看王煜拆大礼包。等里面各色各样的小包装倒出来,三个人又凑在一起叽叽喳喳讨论哪个最好吃。

    “吃仙贝。”孙莲目标明确。

    “那就吃仙贝。”胡秀也同意。

    “好。”王煜以表姐妹马首是瞻,立刻拆了仙贝的外包装。

    三个人排排坐在条凳上,一人手里拿着一块仙贝嘎吱嘎吱地啃。

    仙贝这东西,本质是膨化的米煎饼,若说好吃全靠裹在外层的酱油粉和味精。拿在手里品尝,不一会手指上粘得全是味道精华。孙莲也不顾形象,三个人里数她年纪最小,吃完一块仙贝就津津有味地舔起自己的手指。

    待她添完,胡秀从口袋里掏出手帕,仔仔细细帮她把十指擦得干干净净。孙莲还想再吃一块,胡秀却是让王煜把大礼包收起来。

    “都是米饼,胀肚子。吃多了等会午饭吃不下了。”胡秀说,“我刚看外公用大灶烧得饭,还有青菜烧肉。你不是最喜欢肉汤蘸锅巴吗?”

    孙莲明白她是怕几人一会把零食吃光,王煜没得留。她的内核早就换成了26岁的成人,当然不会在此不知好歹,顺从地放手让胡秀收好零食交给王煜收起。孙莲见时间正好,便回去找拎来的零碎编织袋,从中掏出自己包好的练习册。

    “二表姐二表姐。”孙莲重新在胡秀身侧坐定,翻开练习册,“你帮我看看这几道题呗?”

    “好啊。”胡秀也不含糊,接过练习册看起题目。

    上一世的孙莲身心都不在学习上,偶尔假期在外公家遇上,也是各做各的作业,糊弄过去就好。因此对于二表姐是个学霸的认识只局限在概念里,到底学霸和她这样的学渣有什么区别,完全不了解。

    先不说胡秀是个进行时的学霸,单说过去时以全校第一成绩考进谯城一中,孙莲这种小学生的题目就难不倒她。三言两语解决了孙莲的疑惑不说,还给她揉开掰碎了解释,更是在此基础上又扩展了几道题考教孙莲。直讲得孙莲啧啧称奇,脑袋没绕过弯的地方,被二表姐一点拨,竟然一片恍然大悟。

    时值十一点,大人们在门厅外寒暄完,进屋就看见三个孩子缩在八仙桌一角的条凳上。两个小姑娘头碰头对着练习本比比划划,剩下的一个小子规规矩矩坐在边角,面带微笑,不说话只是注视着那两姐妹。

    “这是在做什么?”王老太太惊奇道。

    “在做寒假作业。”王煜帮忙回答,“小莲说有题目不会,二表姐在教她呢。”

    “哦!”王老太太点头,问孙子,“那你呢?”

    王煜自然是不好意思说自己就看看,便羞赧地抓抓头,对着祖母呵呵傻笑起来。

    “作孽哦!”王老太太摇头,“女娃子都拼命读书,你个不争气地就知道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