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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酒国英雄(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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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今天的第三章更新,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李家成和郝甜二人来到海城大酒店,刚刚走进大厅的时候,立刻就有一个酒店的员工快步迎了上来,对李家成笑道:“李先生,您好。”

    李家成认得此人,不用想也知道,这个人一定是奉了慕容重宝的命令,在这里等着自己。这样的情况,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李家成笑道:“是慕容重宝让你在这里等我们的吗?”

    “是的。”那人笑道,“慕容总经理现在已经在三楼的中餐厅定好位置,我现在就带您上去。”

    对于海城大酒店,李家成现在其实已经非常熟悉,加上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认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于是,李家成对那个人说道:“不必带路,我们自己上去就好。”

    那人微微一笑,看来自己终于可以下班了,便说道:“那你们二位走好。”

    李家成带着郝甜一起来到三楼的中餐厅,里面此时已经是人山人海,个个都是吃的满脸油光,可见我朝物质富已经丰富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慕容重宝坐在一张靠窗的桌子边上,显得是那样显眼。他身穿一身淡灰色笔挺西装,带着一副无边框眼镜,真正的是帅气逼人。这样的人现在就是成为一坨屎,那也是一拖引人注目的金屎。

    他一看到李家成和郝甜二人,立刻站起来举手示意二人过去,但是并未有大声喧哗。这可是米国最高等学府教育出来的人才,不是以为有钱就可以在公共场所大肆喧哗,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的暴发户。

    李家成和郝甜二人一起过去坐下后,慕容重宝自然不能够免俗地,又要夸奖郝甜越来越漂亮,可恶的米国资产阶级的虚伪,弄得郝甜小美女笑的更加甜美了,大帅哥的威力真不是盖的。

    然后,慕容重宝才对李家成说道:“李兄,现在餐厅的人太多,所以东西我提前点好了,你不会见怪吧?”

    李家成这等屌丝,吃东西一向都不挑食,只要不是猪食的话,他都可以下咽,点头说道:“没事儿。”

    “那你们要喝点什么?”慕容重宝殷勤地笑道,“要不要来瓶国酒茅坑,我们专门从外国买来的,绝对是真货!”

    李家成听得一愣,问道:“既然是国酒茅坑,为什么要从国外买?”

    “所以才说,‘国酒茅坑,最坑爹’。”慕容重宝说道,“国内的不一定是真货,但是用来出口的,则一定是真货啦!”

    李家成苦笑一声,这世界总是这么神奇,说道:“不喝了,我今晚还要开车的。”

    慕容重宝依然殷勤,将酒水册子交给李家成,说道:“那你们自己看着办。”

    李家成和郝甜二人随便翻看了一下册子,好家伙,无论是白酒还是红酒,最差也要上百块,国酒茅坑最好的一款居然六千六,拉菲则是九百九,这是在喝酒还是在喝血。

    郝甜随即在李家成耳边说了句什么,李家成这才将册子放下,说道:“来一瓶苹果醋。”

    慕容重宝听得一愣,问道:“真的不喝酒?”

    李家成微微一笑,说道:“不然来一个三块五的易拉罐?”

    慕容重宝彻底无语,这人究竟是太没有品位,还是故意在给自己省钱?几百块的好酒不喝,偏偏就要喝三块五的易拉罐

    于是,慕容重宝叫来服务员,点了一瓶斯特拉红酒,二个易拉罐和一瓶苹果醋。

    李家成奇道:“你自己喝一瓶红酒啊?”

    “不是。”慕容重宝说道,“还有个朋友要过来,我待会儿介绍给你认识。”

    很快地,凉菜和酒水已经上来,慕容重宝则是接通一个电话,出去领回来了一个同样是西装革履的有志青年,看气质就知道此人又是一坨金领,身材略显有些发福。

    慕容重宝将人带到李家成的身前,笑道:“王总,这位就是我今天跟你提起的李家成先生,这位漂亮的小姐是郝小姐。李兄,这位就是著名的盖茨比拍卖行在海城的总经理王总。”

    王总连忙上前跟李家成握手,笑道:“李先生,真是幸会啊!在下王大中,盖茨比拍卖会在海城分行的总经理。”然后,噼里啪啦地就是一通恭维话。

    “哪里,哪里。”李家成虚应故事。

    然后,王总也跟郝甜握手之后,便和慕容重宝一起落座。

    这时候,热菜也陆续送上来,大家开始喝酒。李家成旁若无人的打开一瓶易拉罐,看得王总心里啧啧称奇。

    王总那也是久经天朝酒文化考验的人,否则也混不成现在这样一坨金领。他立刻举起斯特拉,对李家成笑道:“李先生,你怎么喝易拉罐,一起喝一杯红酒漱漱口。”

    李家成苦笑,这王总都跟谁学的说话,红酒漱完口之后吐出来一滩红水,就不怕吓死人,摆手笑道:“红酒喝起来才真心没有意思:没味道c没感觉,我还是喜欢这易拉罐。要不王总你也别喝什么斯特拉了,试试我这个?”

    活到了王总这种身份,那早就已经是成天泡在白酒和红酒里面的级别了,易拉罐只适合屌丝一族。所以说,李家成这等屌丝实在没有眼力。

    不过,今晚王总是来跟李家成谈业务的,总归要顺着人家的意思,笑着从李家成手里接过易拉罐,喝了一口,冰的,特爽,顿时是感觉身心一阵舒畅,忍不住大大的啊了一声。

    李家成笑道:“怎么样,这是冰啤酒,现在这种天气喝起来,那就一个字:爽!”

    王总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道:“李先生真是会喝酒,想不到这易拉罐居然比几百块的斯特拉还要好喝,太爽了!不过,这多少钱一个?应该很贵的吧?”

    “外面超市三块五一个呢!”李家成很郑重地说道。

    王总不住地向着易拉罐点头,赞不绝口道:“价格实在,味道更是不错”

    看到二人像一对二百五一样,对着一个三块五的易拉罐赞不绝口,慕容重宝真心觉得自己应该赶快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这里是六星级的大酒店,绝对不是豆腐渣工程。

    慕容重宝觉得,总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喝斯特拉,只好郁闷地又叫了几个易拉罐。

    于是,这三人一边谈业务,一边喝着三块五的易拉罐。

    这些人从没有喝过这么省钱的玩意儿,全都往死里喝,最终干掉了六十个易拉罐,个个醉得人事不省,可账单才刚刚抵上三分之一瓶的斯特拉,多省钱!

    反正王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脑里大概有个印象,业务应该是搞定了,李家成的那些古董肯定是要在盖茨比拍卖了。

    所以说,酒桌上就是这样。第一次喝,是建立关系;第二次喝,是加深关系;第三次喝是巩固关系;第四次喝,是深入关系;第五次喝,是确定关系(邪恶了);第六次喝,

    那有人就要问,都光喝酒了,业务呢?

    严重鄙视之,屌丝就是屌丝,吃好喝好关系好,一切自然搞定。<!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