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天子脚下买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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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座书院。
应天府,嵩阳书院,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
一座圣山。
珞珈山。
两座圣地。
天宫。地府。
此外,东西南北四境,所有的天才修行者,在大雪之后,都会向着天都进发,汇聚。
这场盛大庆典之后,就到了大朝会的储选阶段,想要获得资格进入大朝会的那些天才,意欲猎取大朝会的资格,就必须来到天都。
整座天都皇城,将会很快变得热闹起来。
但目前为止,寿典之后的天都,并没有变得如何热闹,反而逐渐恢复了平静。
许多人在等着那位蜀山小师叔出场,接受一个或两个的挑战,让整座天都的修行者看看,星辰榜第一究竟是个怎么样的水平。
但事实情况是那个叫宁奕的蜀山小师叔,跟当年的徐藏完全不是一个路数,就这么不闻也不问地躲在教宗大人的府邸当中,一步也不曾踏出过。
麻袍道者奉命行事,守住最外面的大门,外面人再如何叫嚣,就算是动用星辉法门,里面的宁奕一个字也听不到。
人不是铁打的,每天站上七八个时辰,都够这些人吃上一壶,更不用说口水战,还要应对那些“铁骨铮铮”的麻袍道者。
没到一个礼拜,宁奕的府邸前就安静下来,没人再做无用功了。
裴烦最近在看书,看很多很多的书。
宁奕没有办法来形容丫头的疯狂程度教宗府邸里,麻袍道者会用马车来搬运书籍,这些都是从天都的书库里运来的。
有人读书,只读精华,放弃糟粕。
比如宁奕,宁奕读书只是比正常人稍快一些,想要背掉,记下来,就只能捡着粗枝大干死记硬背,好读书但不求甚解。
但丫头截然不同。
裴烦的记性好得令人宁奕咂舌,坐在桌案之前,脊背挺得很直,从白天阳光铺撒桌面,一直坐到晚上桌案两旁的烛火摇曳。天都藏书数十万卷,优秀作品极多,但糟粕肯定有,丫头来者不拒的统统接下。
这是一种气势磅礴的宣战,宁奕破境之前,就发现丫头的耐性很好,认准一件事情就能够坚持不懈的走下去,无论是修行还是其他的道路,都需要这么一股子韧劲,蜀山的舞台太小,小霜山的藏书固然不少,但与皇城天都相比,还是捉襟见肘。
这个渴望着更大世界的女孩,得到了跳出井口的机会,就不再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从入住那天,开始没日没夜缩在府邸当中,甘之若饴的阅书研习。
宁奕破境之后的日子变得清闲一些,替裴烦大佬端茶送水的事情便大包大揽的兜了下来,本想着看书是一件极其累人的事情,如果丫头乏了倦了,还可以随叫随到的陪聊两句,如果丫头晚上觉得冷,宁奕也可以勉为其难的充当一下暖被的苦力。结果小半个月过去了,丫头晚上只睡两三个时辰,白天精神抖擞的坐在桌案前,如果宁奕不出言打扰,还真的可以一整天都不觉疲倦困乏。
宁奕吃了苦头,他好几次靠近丫头,发现桌案堆满了黄纸,上面密密麻麻堆叠着自己看不透的符号和笔迹,隐约可以辨认出一丝熟悉的踪迹,似乎是蜀山后山陆圣老祖宗留下的那张“子母阵”符箓。
然而不仅仅是阵法,室内堆得书籍一摞接着一摞,丫头翻过一遍就能记住,她开始缓慢扫荡着天都的书库,凭借教宗大人的身份,原本禁制外带的天都书库,此刻成为了裴烦汲取前人智慧的私人书塾。
宁奕试着去追赶一下丫头的脚步,发现这是一个异常困难的事情。
历代钦天监的记录结果,关于太白星以及诸多星辰的星轨研究
龙脉的测定与探测,寻龙点穴的依据,玄术与星辉之间的联系
如何在不修行的前提下,通过凝聚神性,来提高凡人的寿命
这些看似毫无联系的研习方向,丫头都有涉猎,裴烦亲自解释过一次,这些都与陆圣老祖宗的符箓有关,那张符箓涉及的方面极广,日月星辰,修行奥秘,不说完美复刻,想要拓印出一部分,就需要把符箓当中的循环弄清楚。
宁奕听着一阵头痛。
在征求了丫头不下十次意见,裴烦同样无奈重复了不下十次,告诉宁奕真的不用每日每刻待在府里陪着自己就像是一个为教宗端茶送水的麻袍道者,有些事情丫头自己能够照顾,宁奕的所作所为毫无意义。
那些阵法看不懂。
书籍也不太明白。
宁奕闷在府邸里接近一个月,浑身都快要生锈了。
他将细雪困了一圈,包上一层黑布,栓在腰间,推开了府门,准备出去走一走。
早就没人在门前闹事,教宗的这处府邸很是安静。
吱呀作响,门开之后,两边站若门神的两位麻袍道者,十分讶异看着这位面色都变白了的蜀山小师叔,心想这厮竟然还有出来的一天?
这一个月来,饭是他们送,书是他们搬,教宗大人的院子大归大,好看归好看,但被宁奕和裴烦住成了这个样子两位负责看门的麻袍道者,一度怀疑自己在守着监狱。
宁奕对着两位温和一笑,离开府邸。
他大大伸了个懒腰,骨骼咔嚓咔嚓作响,就这么走在路上,觉得浑身舒泰。
这是他第一次脚踏实地的走在天都的街道上,大隋天下极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一座城池,街道的地面是由古老的青石拼凑而成,两旁的酒楼和屋舍,带着历久弥新的芬芳,人流攒动,并没有人认出宁奕来。
少年取出了一小贯铜钱,买了一壶酒,一边喝酒,一遍走在天都的大街上。
寿典刚过,屋檐下挂着一盏一盏的大红灯笼,随风飘曳。
宁奕喝着酒,觉得身子暖了起来,也轻了起来,天都人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象。
西岭的清白城显得混乱而嘈杂,令人心神不宁。
蜀山地界的安乐城又有些冷清,远远比不上这里繁华。
宁奕看到头顶有迷路的烈麝,从皇城的一角飞了过来,低空掠行,身子砸破了两三盏灯笼,摇摇欲坠,停在城墙上,目光还依依不舍望着某个方向,然后升空,火红的影子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在雪气当中。
他笑了笑,心想天都繁华到了这种地步,竟然烈麝都不愿意离开?
就这么逛了一个下午,领略了皇城的繁华。
天色渐晚,宁奕随手丢掉喝空的酒壶,对着双手哈了口气,低头弯腰,掀开厚厚棉布,钻进一个热气迎面的馆子当中。
天都里多的就是这种苍蝇馆子,老板的手艺大多不赖,这种馆子比起酒楼,价格便宜,味道不错,物美价廉,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排场不够,人流嘈杂。
能在天都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开小馆子,大多是祖上就住在皇城的小户,房子卖了到大隋境内任何一处城池,都能绰绰有余的当个土地主,闲着掌勺做饭,或者当一个甩手掌柜,开家馆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天都的地价越来越贵,傻子才会卖了门面。
宁奕点了一碟油炸花生米,还有一碗天都特供的烧酒,老板端酒上来的时候特地介绍了一下来历,天都的烧酒,取糯米或粳米或大麦蒸熟,麯酿瓮中七日,以甑蒸取。
其清如水,味极浓烈。
宁奕轻轻啜了一口,他的酒量不错,西岭大雪天,经常喝酒暖身子,但听说天都的这种烧酒味道很烈,所以喝得小心翼翼。
这一口烧酒入了肚子,小腹火辣辣的烧了起来,宁奕挑了挑眉的功夫,这股火热很快蔓延到了全身,倒是不觉得如何醉人,浑身轻飘飘,通体舒畅。
“好酒。”
宁奕看着这碗烧酒,轻轻赞叹一声。
又点了一个牛肉锅子,老板端上来一口吊锅,牛角质地的锅把手摆好,煨炖软烂的牛肉,大块大块,随着火红的汤汁翻滚,小二送上来一盘红薯粉丝,一盘切得整齐,表面还带着水珠的白菜。
天都的牛肉锅子,叫做“地锅”,铁锅的内面,贴着一张一张熨好的糙面大饼,宁奕拿筷子头轻轻戳翻面饼,蘸着牛肉红汤滚了一圈,硬饼变软,捞了出来,蘸着几大块牛肉,还有烫软但仍然不失韧性的粉丝,以及两片白菜叶,裹了起来。
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溢。
天寒地冻,何以解忧?
酒和锅子,还有牛肉。
宁奕埋头吃了下去,他身边的烧酒瓷碗,高高垒堆了起来,牛肉愈发入味,他脑海当中的微微醉意逐渐累加。
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宁奕。”
宁奕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他脑海当中昏昏沉沉的念头刹那消散,顿时警惕眯起双眼,目光投向了小酒馆外的那道声音。
小酒馆外,有人掀开幕帘,并不松手,任由外面的冷气不断涌进酒馆里。
有人回过头想要发怒,看到了后者身上的衣袍,顿时沉默。
一身大红袍,书院的风格,那个人身后还有一帮拥簇,他掀开帘子,缓慢走了进来,在所有人的目光当中,坐在宁奕的对面,微笑说道:“皇城内不准动手,你运气可真是好啊。”
宁奕放下碗筷,看着穿着大红袍,曾经在西岭境外见过一面的男人,他本来的好心情散去了一大半。
管青屏笑意盎然,缓慢凑近宁奕,声音放得极轻,一字一句说道。
“就凭你也配星辰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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