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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第二十三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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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锋倒不是有意卖弄车技,只是觉得这年头能像老常一样坚持原则的人太少了,他虽然开的不快,但是稳,对于一个专业的司机来说,一个稳字大过天。

    所以他必须帮他一把!

    泰岳楼,人称“泰岳归来,天下无食”说的就是它,伫立在清溪市最繁华的地段,位置紧连着清溪湖,与对面高耸的侠客楼隔湖相望。

    可以这么说,泰岳楼一向是清溪市位列第一的中餐厅,如果它认了第二,绝对没有敢认第一的。

    林锋从踏入泰岳楼的第一步,就感觉到了这里的富贵之感。

    大理石铺就而成的地面,奢华而炫目的中国风灯具,精品红木制成的座椅板凳,还有墙壁上挂着的那些名流书画,以及桌台上那些翠影灼灼的玉器摆件。

    就布置和陈列上来看,泰岳楼的闻名却有道理。

    大厅靠左的位置,有个圆形的舞台,舞台上有四个穿着旗袍的美丽女子,他们各自操控着古筝c笛子c二胡还有葫芦丝这四种乐器。

    乐器中吹奏弹唱的是一首极具中国风魅力的歌曲。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炊烟袅袅升起,晕开了结局。”

    “仿佛传世的青花瓷,你眼带笑意。”

    四种乐器的结合,将这首歌的意境传达的更为深远,比起那些商业化的歌曲和网络上传播的流行金曲,林锋更喜欢这种国乐,因为它代表着华夏最美的文化。

    “请问是林先生是吗?”林锋在大厅里转了几圈,早就等候在楼梯位置的四个黑衣保镖走过来询问了一下。

    林锋跟着他们上了二楼,二楼是包厢和雅间,方婉挑选的是泰岳楼位置最好的一间雅间,在这里打开窗户就能看到清溪湖,和湖对面游人如织的侠客楼。

    一席紫罗兰长裙,搭配着一双红色高跟鞋,完美地身材在灯光下显得更加瞩目。

    “婉姐,不好意思,因为堵车来晚了点。”来到包间,林锋开口说道。

    “都等了十年了,婉姐不在乎这点时间,更何况你现在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方婉微微笑了笑说道。

    “婉姐,咱能不提这件事了吗?”林锋喝口茶水,翻了翻白眼说道。

    方婉捂嘴直笑,“你救了我,不让我报答也就算了,偏偏连提都不让提,你想让我欠你一辈子啊。”

    “欠我一辈子正好,反正抱着婉姐这棵大树,我以后吃穿就不愁了。”林锋哈哈笑了笑。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肆的笑了,见过了太多的尔虞我诈和拼杀争抢,或许也只有在方婉这样他视作亲人的面前,他才能这样从容的大笑。

    方婉的眼神流露出丝丝柔情,目光如水,譬如朝露。

    “好吧,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勉为其难吧,你的下半辈子婉姐承包了!”方婉愣了愣神,忽然笑着说道。

    玩笑不能过火,要适可而止,林锋当然明白这个道理。

    “行,一言为定,等我林锋没饭吃的那一天,我就去找婉姐,到时候我就等着你养我了。”

    这句话很奇妙,林锋会有连饭都吃不到的那一天吗?

    方婉何尝不懂得他们二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不是姐弟,胜似姐弟,如果他不出现,如果他没有救自己,也许在她的心里,对面这个人永远将是自己思念的那个小锋弟弟。

    “好啊,你是要把我当成你的食堂啊。”方婉笑了笑,朝服务员招了招手,示意上菜,“既然你这么想吃,今晚上我点的菜你可得全部吃完。”

    不一会儿,一桌子菜上齐了,不是什么满汉全席,都是一些家常小菜。

    “小锋,还记得这道四喜丸子吗?小的时候,每次来我家,你都会求着我妈给你做这道菜。”方婉筷子指着碗碟,回忆起往事。

    林锋无奈说道:“你还好意思说,我是求着阿姨做不假,可每次我捡到碗里的丸子不都被你抢光了吗?”

    “那你为什么不求我呢,但凡你求我一下,我全都还给你,可那时候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倔。”方婉笑了笑道。

    林锋摇了摇头表示,“我那不是倔,那叫有性格。”

    一听这话,方婉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捂着嘴巴笑个不停。

    “你当然有性格了,那年林叔叔出去出差,只留了你一个人在家,林叔叔临走的时候不断嘱咐你要记得往鱼缸里投饲料,可你为了图省事,竟然将一大包饲料全都倒进了鱼缸里,结果没过两天,鱼缸里的金鱼全都撑死了。”

    林锋一听这事,自己都乐了,没想到这么丢脸的事情方婉竟然也知道。

    “我那是为了检验一下那些金鱼到底一天能吃多少饲料,可惜小金鱼们的胃口太小了。”林锋强行辩解道。

    “不过你那时候虽然顽皮,但林叔和我父亲都觉得你与别的孩子不同,你的身上似乎有着某种神秘的气质。”方婉若有所思道。

    林锋摇了摇头,“婉姐你别抬举我了,我就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了。”

    方婉微微白了他一眼,“过分谦虚可是一种罪过哦,你那天在我家的事情,父亲都跟我说了,你医术精湛,还有追击杀手的本领,这可不是普通人能干出来的事。”

    “那不过是碰巧,婉姐你别想太多。”

    方婉并没有反驳,只是呆呆的看着他,叹了口气问道:“这些年你受了很多苦吧?”

    林锋微微愣了愣,相同的问题,方震之前也在方家问过他。

    时至今日,还能够追问自己往日之苦的恐怕也就只有他们方氏父女了,一个看着他长大,不是亲叔,胜似亲叔,另一个自小对他百般关爱,不是亲姐,胜似亲姐。

    “其实那些苦你不提我都忘了,婉姐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林锋微微笑了笑。

    “不过当初若非那些苦,恐怕我也活不到现在了。”

    虽然他的语气很随意,但方婉却能从他的神情中感觉出来,这些年他受过的那些苦,可能自己根本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其实林锋很感谢生命里那些痛苦的日子,因为只有经历过那些日子,他才能看淡人生。

    十岁那年,一场大火将他的家人全数燃尽,是一个奇怪的老头不顾一切的背着他逃离了火海,本以为从此得生,可这个奇怪的老头将他背出来之后,又将他放在了山谷狼群之中。

    时至今日,林锋都忘不了那个夜晚,一个十岁的孩子,在幽静的山谷中,面对着一群久未进食的独狼,那些独狼的眼睛,在黑夜的照射下,仿佛能把一切吞噬。

    没有抵抗能力,但退路更没有,那一夜十岁的林锋手握着一块石头,杀死了一头公狼。

    但他终究没有支撑下去,倒在了血泊中。

    之后醒来,他被路过山谷的那只特殊部队带进了军营。

    自那之后,林锋再也没有见过那个老头,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该感谢他还是怨恨他,如果当初不是他从火海中背出了自己,恐怕他林锋早已经是墓碑上的一个名字了。

    虽然把他扔进了狼群,可若非如此,他这一辈子可能都不会遇上那一支神秘的部队。

    但若非遇上那支部队,他也不会遇到陈宽,若不是自己掉落山崖,陈宽也不会死,还有花晓霜,若不是为了他,又怎么会傻的去以身试毒,最终香消玉殒。

    开头已然是结局,曾几何时,林锋多么渴望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上学放学,上班下班,可惜命运仿佛已经注定,再多的努力似乎也扭转不过来。

    “小锋你怎么了,没事吧?”方婉有些后悔提到这个问题,因为她没有想到林锋会这么执着于过去。

    与此同时她更觉得,林锋的过去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

    林锋仰天叹息了一声,无奈摇了摇头,“没事,只是想起了从前一些不开心的事情,婉姐咱们继续吃饭吧,菜快凉了。”

    方婉点了点头,她之所以想了解林锋的过去,何尝不是想帮助他忘记那些苦痛,可惜她还是选错了时间和地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