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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酒楼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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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兰秋菊费尽口舌,想让主子打消去晋地的念头,偏偏薛素的性子最是执拗不过,一旦她下定决心,别人说得再多也不会有半点用处。

    艳丽面庞上透着一丝冷意,她将茶盏放在桌案上,直截了当的开口,“你们不必再劝了,既然无法将我绑在侯府,还不如亲自护送,否则哪天我心血来潮,独自一人上路,那才是险要至极。”

    听到这话,两个丫鬟面皮俱是一抖。

    主子是那种说一不二的人,又生了一副娇艳美丽的容貌,即使怀胎五月,容色依旧不减分毫,平时上街都会有不少登徒子盯着那张白生生的脸儿看个不停,从京城到晋地,路途何止千里?一旦真遇上了歹人,侯爷怕是生吞活剥她们的心都有。

    秋菊苦着脸,哀叹道,“主子,侯爷只是去晋地剿匪,虽然年前回不来,但以他的本事,用不上几个月就能大获全胜,您为何非得过去?”

    指腹拨动着色泽浓绿的翡翠镯,薛素轻笑一声,嗔道,“你这丫鬟懂什么?所谓一日不见如何三秋,你家夫人就是个不知事的,片刻都舍不得跟侯爷分开,他不让我去,我就偏要去!”

    嘴上这么说,女人眼底却透出几分忧虑。

    此刻楚清河怕是已经出了城门了,他麾下两万大军,即便日夜兼程,估摸着也不会太快赶到晋地,自己轻车简从带着人马,想必不会被大军甩开。

    春兰茫然无措的看了许呈一眼,后者感知十分敏锐,飞快地抬起头来,与她对视,沉吟片刻道,“夫人,既然您心意已决,属下愿意随您一同出行。”

    闻言,春兰的脸色立刻变了,她本想让许侍卫说服主子,哪想到这人直接应承下来,这、这不是火上浇油吗?

    杏眼中划过一丝满意,薛素瞥了两个丫鬟一眼,似真似假的埋怨,“瞧瞧人家许侍卫,再看看你们,简直就跟小管家婆似的,看来我得快些将你们嫁出去,省的束手束脚。”

    没想到夫人竟会说出这种话,春兰秋菊登时面红耳赤,好似煮熟的大虾,嗫嚅着半晌说不出话来。

    许呈盯着那个高挑清秀的姑娘,并未言语,眼神却没有移开。

    将衣裳细软收拾一番,薛素带着丫鬟以及十几个侍卫,坐着两辆马车,直接出了京城,而莲生则留在侯府看家。

    自打被周振顾玉琳二人蒙骗了一通,小姑娘长进了许多,也不会让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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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剿匪军靠着双腿跋涉,而薛素等人却坐着马车。

    许呈不愧是楚清河最信任的下属,驾车的速度不急不缓,虽然略有些颠簸,却比普通车夫强出不知多少倍。

    薛素靠在软垫上,春兰瞧见主子高高耸起的肚皮,脸上满是忧虑,小声咕哝着,“您应该为小少爷想想,要是咱们在晋地呆的时间过长,您说不准都快临盆了。”

    捏起一颗糖渍过的梅子,红唇轻轻抿着,她含糊不清道,“生在晋地有何不妥?正好还能见见京城外面的风土人情,可比在侯府憋闷着强多了。”

    早在赏花宴上,春兰就见识过夫人的嘴皮子究竟有多利索,她无论如何都辩驳不过,只能悻悻的闭上嘴,不再多言。

    一路行进,许呈时而下去寻找大军扎营的痕迹,在确定距离侯爷只有半日脚程时,车队便不再急着赶路,直接找了一间破庙歇歇脚。

    北地天寒地冻,比不得南国四季如春,不过冷也有冷的好处,起码没那么多蛇虫鼠蚁。

    小厮们升起了火,薛素坐在火堆旁边,看着郑氏从包袱里拿出灌好的腊肠,切成薄片,夹在馍馍里头,因灌肠时加了不少辣子,通红的油汤浸润着雪白的干粮,浓郁的香气随着热度的升高弥漫开来。

    就算当了一段时日的侯夫人,薛素也并不算娇气,盖因她前世吃的苦实在太多,短短几年的享受,还不至于将一个人多年养成的习惯尽数抹去。

    慢慢咬着干粮,她瞥了许呈一眼,问:“还有多久才能到并州?”

    许呈同样坐在火堆旁边,也不知他究竟有心还是无意,竟紧挨着春兰,二人相隔不过半尺远。

    小丫鬟也是个脸皮薄的,耳根泛红,低着头,好半晌都没吭声。

    “三日内就能到。”

    三日之后,正好就是小年。

    心房仿佛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掌死死握住,薛素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接着道,“之前看了许多杂书,上面记载:土匪会将石头从山涧上滚落,以此御敌,并州附近可有适合做埋伏的地方?”

    许呈少年时就从了军,跟在楚清河身边奋战杀敌,对于家乡的印象并不算深,但这种特殊的地势,一般人都忘不了,他仔细思索片刻,倒还真想起来了。

    “有个地方叫一线天,是一处山涧,不过碎石并不很多。若赶上炎夏,防备山贼落石的手段还有些必要,但入冬后,想搬石头上山都难,他们根本不可能设下埋伏。”许呈信誓旦旦。

    要是只有山贼的话,薛素也不必费心费力从京城赶过来。

    偏她要面对的是天灾,而非**,即使从未历经地动,但出城时看到城外难民受灾的模样,那副场景深深刻在她脑海中,只要一想就觉得遍体生寒,委实难受极了。

    “先休息一夜,明个儿还得赶路。”

    床褥老早就铺好了,薛素虽然爱洁,却也不是矫情性子,出门在外没那么多的讲究,草草漱了漱口便歇下了。

    一夜过去,马车慢悠悠走着,并未着急。

    转眼就到了小年前一天,剿匪军到了一座城镇,在镇子上修整,采买一些必需的物资,准备连夜经过一线天,直奔并州。

    此刻薛素也在镇上,她本身有些畏寒,却并没有听从春兰的劝告回客栈歇息,反而去了最大的酒楼。

    女人披着件无一点杂色的雪狐裘,因衣裳十分宽松,将隆起的小腹都给遮住了,别人只能看出她身姿窈窕,却根本分辨不出她已经怀胎五月了。

    雪狐裘乃是难得一见的稀罕物,小镇上的百姓何曾见过这个?纷纷将目光投注在薛素身上。

    镇上的人并不多,但酒馆却反常的热闹,只因剿匪军都来到此处,虽然不敢饮酒,但吃上些热腾腾的饭食,灌上一肚子汤水,在寒冷冬日也能舒服些。

    薛素走进来时,除却靠窗的位置还有空位以外,别处早已被挤得满满当当,再无落脚之地。

    窗边的高大男子仿佛发现了什么,陡然抬头,锐利的鹰眸直直盯着门口的位置,粗粝大掌捏着茶杯,在粗瓷上面留下了蛛网一般的裂纹。

    薛素径直走上前,坐在长条板凳上,春兰秋菊站在她身后,她俩从未见过这么多的军汉,一时间慌的不行,手足无措。

    “你怎么来了?”楚清河声音沙哑,其中带着浓浓的愠怒,他紧咬牙关,恨不得好好教训小妻子一番,省的她丝毫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来到晋地折腾。

    让小二加了一幅碗筷,薛素夹了一块卤肉,小手将帷帽掀开一角,露出精巧的下颚以及嫣红的唇瓣,她小口小口的吃着,红嘴儿沾了薄薄的油光,更显柔嫩,男人喉结猛地滑动了一瞬,身子僵硬的不像话。

    喝了口热汤缓了缓,她抬眼打量着面前的人。

    半月不见,楚清河略瘦了些,轮廓比在京城时更加深邃,仿佛刀刻斧凿一般,下颚处青黑色的短须有一个指节那么长,这副不修边幅的模样,估摸着是许久没有打理。

    “说话。”他有些焦躁。

    “有什么可说的?来都来了,难道侯爷想把我打发走不成?听说晋地的流寇极多,要是遇上了……”

    “你!”

    结实的胸膛剧烈起伏着,楚清河怎么也没想到,一向柔顺的小妻子离开京城后会变成这副德行,他粗喘口气,沉声道,“我派人送你回京,不会有事的。”

    眼底带着几分不虞,薛素撂下筷子,说,“明个儿就是小年了,不如你陪我过了节再走。”

    “不行,今夜大军定要赶到并州,那处的贼匪闹出了不小的乱子,为了抢夺粮食,害死了不少百姓,我能耽搁,但晋地的父老乡亲却等不起。”

    见男人满脸正色,女人用指甲狠狠抠了下掌心,强笑道,“连夜赶路真的有用?我听许呈说过,一线天地势险要,稍有不慎就会摔得筋断骨折,你习武多年皮糙肉厚,却也不能让手底下将士顶着漫天大雪上路,两眼一抹黑,说不准就磕着碰着了。”

    深深的看了小妻子一眼,楚清河不得不承认,素素的话说的很有道理,他心中不免有些犹豫。

    见状,薛素赶忙握住他的大掌,再接再厉的劝说,“侯爷,连日奔波,这些将士已经有些熬不住了,有的人手脚上还生了冻疮,有的人染上风寒,你总得给军医时间诊治一番,否则带伤上阵,胜算实在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