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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章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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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已经有了三生三世的刺客生涯,对于刺杀之事极为敏感,看到荆轲刺秦王,不由得愤怒。

    刺客,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人,杀了目标人物。

    专诸刺王僚,王僚死,阖闾成就吴国国君,要离刺庆忌,庆忌死,阖闾安心灭楚,终成霸主,聂政刺侠累,侠累死,严仲子大仇得报。

    荆轲呢,燕国原本能平安几年,被优先灭掉,燕太子丹反而先死。

    从刺杀难度看,荆轲条件最好,秦王一点防备没有,而且荆轲已经近身拽住了袖子,匕首锋利无比,见血封喉,反观专诸,被光着膀子重重甲士压着,跪着用膝盖行走,王僚穿了三重铠甲。

    要离呢,弱不禁风,五短身材,还断了一条手臂,庆忌为当世战神,万夫不当之勇。

    聂政只身一人,直冲众多甲士守卫的厅堂,气贯长虹,一剑之下,侠累血溅三尺。

    荆轲这哥们,纯粹走偶像派路线,得到了樊於期的人头,坑死了义士田光,然后大张旗鼓的来到易水边送别,还唱歌,

    歌唱得不错,很煽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探虎穴兮,入蛟宫,

    仰天呼气兮,成白虹。

    还有个民间艺术家高渐离奏乐,然后一大堆宾客身穿白衣,跟着哭,想一想,和现代小鲜肉明星的狂热粉丝何等相似,就差举着牌子,尖叫,哭晕在河边了。

    真是做的一手好秀。

    拜托,你是去行刺,弄得如此悲壮,天下人皆知一样,如果旁边真有秦国细作,一看就知道情绪不对,没到秦国都城就被剁成肉酱了。

    这些还不算,最可气的是秦王大殿上,此时已完全取得秦王信任,图穷匕见,拽到了秦王袖子,拿起来就刺,结果被秦王挣脱了。

    匕首可是锋利无比,浸过毒的,只要划破秦王一点血丝,刺杀就能成功,可惜这么近的距离,秦王毫毛没碰到。

    接下来呢,更气人,秦王绕着柱子跑,荆轲竟然追不上,好容易撵上,秦王赤手空拳和荆轲搏击,虽然狼狈,还是没被刺伤。

    侍从医官夏无且用药袋投击荆轲,把荆轲吓了一跳,还用手挡,这玩意也能吓到荆轲。

    秦王拔出剑,一剑砍断荆轲左腿,荆轲用匕首扔秦王,这么近的距离,扔到柱子上。

    这武功也醉了。

    秦王连砍荆轲,荆轲知道刺杀成功不了,说道,之所以没成功,是想活捉你。”

    这也太扯淡了,打不过就打不过,还活捉,活捉还用匕首刺?

    说实在的,荆轲换成专诸,以流星刺月,两个秦王都死了,换成聂政,用白虹贯日,三个秦王都趴下了。

    怪不得陶渊明说荆轲,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归根结底,智商虽低一点,最致命的还是剑术不行,是硬伤,当然,这种一去不复还的勇气,视死如归的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

    我观看画云,做出了总结性的发言。

    “历史,倘若荆轲刺秦王成功,历史就会改写,就没有千古一帝秦始皇,那样诸侯乱战会持续很久,会变成什么样子?

    一个简单的人物,就能改变整个历史的走向。

    究竟是英雄创造了历史,还是历史创造了英雄?”

    我心中忽然涌起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浩浩汤汤的五千年文明史,难道真的是几十个,几百个英雄创造的?

    还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或者说命运之轮,载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我苦苦思索,不得答案。

    但通过荆轲刺秦王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简单道理,要想做改变历史,或名垂青史的英雄,最基本的还是要更强大。

    要让再多困难变得简单,只有自己越来越强大,远的不说,跨入盗墓界,如果不是每日苦练,不断提高,早就被粽子生吞活剥了。

    “哗哗!”

    画云翻卷,翻卷历史的天空,演化的战国四大名将征战的场景,尽管时间有些不对,一些画面甚至在荆轲刺秦之前,但画卷翻翻滚滚,犹如放电影般,清晰逼真。

    我可以听到战马的嘶鸣声,刀枪的碰撞声,鲜血的流淌声。

    廉颇攻燕齐韩魏都没有问题,也曾大败秦军,长平之战与秦军对峙,以守为策,打消耗战,可惜被撤换,四大名将中武功最强,但综合实力最弱。

    秦灭六国,三国直接是由王翦所灭,另外三国被灭与王翦父子有很大关系,尤其是率领六十万大军灭楚,智勇双全。

    不过秦灭赵之战,李牧率领赵国老弱残兵,对强秦三战三捷,王翦不能胜,用阴招反间计除掉李牧后,才能大破邯郸,从军事能力来看,要低于李牧,排名第三。

    李牧是赵国不败战神,大破匈奴十万骑,单于落荒而逃,10多年不敢接近赵国边城,解除后顾之忧,在赵国元气大伤,缺兵少将的情况下数次击败秦国大军,四大名将排名第二。

    第一是毫无争议的杀神白起,长平之战共杀人四十五万,连同以前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攻楚于鄢决水灌城淹死数十万,攻魏于华阳斩首十三万,与赵将贾偃战沉卒二万,攻韩于陉城斩首五万,共一百余万。

    这只是非常不完全的统计,白起是歼灭战专家,大小70余战,没有败绩,整个战国时期战死兵士两百多万,白起占据二分之一,六国闻白起而胆寒。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我看着伏尸百万,甚至城中居民易子而食,或者断粮后,士兵们相互残杀为食的战争场面,禁不止感慨,

    “天生天杀,难道真的是天道至理?狮子吃羚羊,老鹰吃小兔,大鱼吃小鱼,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难道真是历史唯一的进化标准?

    要想在竞争中生存,强大,推动历史,真的需要如此冷血无情?

    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曾经写到,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画云世界中,亲身体验了历史的变迁,从赤松子时代的逐鹿大战,纣王的牧野大战,再到周幽王时代的犬戎大战,再到齐桓公的桑叶之战,再到四大刺客刺杀王侯,再到战国七雄乱战。

    无时无刻不是尸横遍野,流血漂橹。

    数千年的历史,难道就是吃人,杀人的历史?”

    我的心逐渐冰冷,甚至有些麻木。

    呼呼!

    一阵狂风吹来,我被卷入画云世界。

    对着镜子一看,竟然是重瞳,身穿重盔重甲,胯下乌骓马,手持虎头盘龙戟,威风凛凛,原来成了西楚霸王项羽。

    刚刚在巨鹿之战击溃章邯主力,坑杀二十万亲兵。

    杀气还未消退。

    “这一世轮回的不错,成了千古第一勇将项羽,目标是什么,杀刘邦,哼,岂不太容易了?”

    我冷冷一笑,杀气凛然。

    “铮铮!”

    中军帐内,传来一阵琴声,美妙动人。

    项羽一看,一绝色女子,一身戎装,却在弹琴,正是虞姬。

    相貌与若水,妲己,褒姒有几分相似,但少了妖媚之气,多了几分飒爽英姿。

    我知道,定然是画云中轮回的姜若水,当即倾听琴声。

    虞姬眼里都是淡淡的爱恋,这让我有些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不过我作为三军统帅,还要挥师挺近关中,到了函谷关,发现有兵把守,居然不让我通过。

    听说刘邦这小子已经攻破咸阳。

    我当即大怒,令大军攻破函谷关,四十万大军驻扎鸿门,范增说刘邦原本是小混混,小流氓,贪财好色,入关后却不碰女人,不取财物,有志向。

    我表面点头,心说,这还用你说,鸿门宴什么结果,语文课上早就有。

    刘邦这小子知道打不过我,带了一百多人前来,我一看这不是猥琐版南哥么,五官差不多,但整体都差一点,歪一点,最后成了刘邦。

    刘邦谢罪说道,都是误会,误会。

    我摆设酒宴款待,项王、项伯朝东坐,范增朝南坐。刘邦朝北坐,张良朝西陪侍。

    范增暗示我杀刘邦,我没在意,于是让项庄舞剑,伺机刺杀。

    项庄舞剑,项伯起来舞剑,保护刘邦,无法刺杀。

    樊哙进来,打倒两个卫士,冲了进来,瞪着眼睛看我,头发都竖起来,眼角都裂开。

    我说你谁啊,眼睛瞪那么大。

    张良说是参乘樊哙,我赐酒赐肉。

    樊哙吃着喝着,说,“怀王曾约定,先入咸阳者为王,现在沛公打败秦军,进入咸阳,一点东西都不敢动,特意等大王到来,守函谷关是为了防备盗贼和意外。

    大王想杀他,是不对的。”

    “喝你酒吧,再说一句话就杀你,还有沛公,张良,一块杀。”

    我不动声色。

    樊哙傻眼了,闭口不言。

    坐了一会儿,刘邦起身上厕所。

    “上你妹的厕所。”

    我冷笑一声,一剑刺入刘邦心脏。

    刘邦大叫一声,横尸倒地。

    张良樊哙痛哭,把刘邦尸体抬了回去。

    “项王干得好。”

    范增大喜。

    我率领大军进入咸阳,分封诸侯,和虞姬终日饮酒。

    没想到过了几年,张良韩信的军队越发壮大,刘邦又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原来没死。

    我大怒,吼道,“这不科学,中了霸王当胸一剑,天下没有人能不死。”

    “难道变成了粽子,又活了过来,反正打天下靠的是韩信,萧何,张良等人,只许有个领头人物就行。”

    虞姬分析道,此时她已经觉醒。

    “怎么可能,粽子再怎么复活,也不可能成为汉王刘邦,那几人都是十大杰出青年,怎么会辅佐一个粽子?”

    我摇头,不敢相信。

    “还有一种可能,刘邦是超脑人,达到一定程度,有了记忆传承的基因后,肉身没那么重要,经过换头手术后,找一个躯体,就能再造一个刘邦。”

    虞姬分析道。

    “有道理,据细作报告,刘邦身高仿佛高了一些,成年人不可能再长个的。”

    我点头说道。

    “你有没有发现,画云世界中,每个人似乎都死不了,都在往复的轮回中,或许刘邦又成了某个人,或者南哥,或者田鸡,或者大力,再次轮回回来,继续这个游戏。”

    虞姬接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