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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满仓叙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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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宇峰看了看黎曼,没有说话而是看着电视里以色列士兵打靶的画面。过了有一分钟,林宇峰轻声地叹了一口气。他觉得男女之间这样说话,似乎有些轻佻了。而他更愿意给人一个稳重的印象。还有他隐隐的担心,这样下去慢慢有些打情骂俏的嫌疑了。

    好在黎曼站起来说:“好了,别乱想了。你好好休息吧。我回去睡了”

    “好,你也早点休息吧。”

    林宇峰眼睛不离电视,顺水推舟地站起来送客。现在他觉得一身轻松,貌似两人的关系终于变得很自然。那层危险的暧昧仿佛烟消云散了。

    没想到,黎曼走到门口回头说,跟我说声晚安......

    挂甲陈是个不大的山村,坐落在吕梁山中一个不起眼的山坳里。大多数人家还是住在窑洞里。一排排方石到顶的窑洞院落朴素整洁,错落有致地排列在两面很缓的山坡上。鸡犬之声相闻,恰到好处勾勒出黄土高原特有的粗犷风情来。

    这情景让林宇峰不禁想起作家路遥笔下的陕北。那些高加林、孙少平们生活过的村子。

    林宇峰把车子停在坡下村口,那里有一小块平地。今天他和黎曼都穿得很朴素,他们说好是以陈晓兰朋友的身份来的。这样就能避免可能的麻烦。

    林宇峰和黎曼往村里走的时候,迎面看到一个后生牵着一头驴走过来。毛驴脖铃叮当,更映衬出这个偏僻山村特有的静谧安详。这条蜿蜒向上的水泥村路并不宽,林宇峰见状赶紧拉黎曼让到路边。

    走过来的后生腿脚有残疾,他一拐一拐地跟在毛驴后面。看到站着路边的两个生人,后生眼光好奇地打量着。林宇峰迎着他的目光客气问道:“这位大哥,请问陈晓兰家住在哪里?”

    “陈晓兰?你们打听她干什么?”林宇峰开口后,后生脸色一下戒备起来。

    “没什么。我们从南方来出差,路过太原。我姐就想来看看晓兰。她们以前认识。”林宇峰即兴地撒了谎。

    “南方?南方哪里?”后生打量着黎曼问道。

    “广州。我和晓兰以前是姐妹。”这次黎曼说话了。她应该是掌握陈晓兰的一些情况。

    “奥?对不起,晓兰她,出事了。她家如今没有人。她大她妈都在燕京,给她处理后事。她被人杀了。”

    林宇峰看得出,后生提到陈晓兰的时候,眼睛里有很悲戚的神色。

    黎曼今天戴了一幅墨镜,看不到脸上的神色。但是,林宇峰看到两行眼泪从她脸上流下来。

    林宇峰觉得黎曼这个人太感性了。或者演戏的功夫很到位。

    “这位大哥,看来你和晓兰很熟悉。能不能你抽点时间,跟我们聊聊。我已经好久没联系过她了。”黎曼摘下眼镜擦擦泪,又戴上。

    后生看着黎曼美丽的面容,意味复杂地叹了一口气。就问了一句:“你,是不是也在夜总会…认识晓兰的?”

    林宇峰注意到后生说到‘夜总会’三个字的时候,迟疑地看了看他。貌似,他觉得夜总会工作的经历对一个女人来说,是一件很不名誉的事。

    林宇峰进一步估计,这后生肯定认为黎曼也是混过夜总会的女人。而这些,她不一定愿意叫别人知道。

    黎曼没有吭声,算是默认。

    林宇峰岔开话头问道:“大哥你牵着驴去干什么?我们随你边走边聊如何?”

    后生憨厚地一笑:“我牵驴是去搭点水浇树。我家崖头上有几棵板栗树。水上不去。只能靠毛驴搭点水去浇浇。”

    “那我们和你一起去吧!不远吧?”林宇峰商量道。

    “不远,出村也就两三里。不过要上两个陡坡。你们外乡人不一定走得惯。”

    “没事,我姐过不去的话,我可以搀扶她。不会给你添麻烦。她就是想听一点晓兰的事儿。”林宇峰说着,从兜里摸出一包烟,塞到后生的衣兜里。从后生寒酸的穿着看,林宇峰判断出他的家境不会好。

    “那好,那咱们走。”后生很客气地答应道。

    林宇峰和黎曼就跟着后生和他的驴往前走。在他们停车的平地附近有一眼井。很古老的那种,用木头轱辘绞水的那种井。

    来到井边,林宇峰仗着自己有力气,帮腿脚不好使的后生打水,灌满驴子背上的四个带盖的塑料桶。

    后生在旁边说着感谢的话,看得出来这活他要自己干起来,那是很吃力的。

    等他们一起走出村走向崖头的时候,林宇峰知道了后生的名字叫满仓。

    满仓说,这个村子里跟晓兰就近的除了晓兰的父母,就是他了。

    林宇峰见调查的事如此顺利,不由得高兴。他又从兜里拿出一包烟,取出一支给满仓点上。自己也装模作样地点上一支。平时林宇峰是不抽烟的,但是为了拉近距离,今天他也点了一支。

    黎曼在旁边看到林宇峰抽烟,并没有不高兴的表示,她只是下意识地躲了躲。

    村外山间沟壑纵横,除了有点清风,基本听不到别的响动。寂静之中,只有毛驴脖子上的铜铃发出悦耳的响声。

    满仓眯起双眼四处看看,抬手理理蓬乱的头发。走上几步,他猛吸一口烟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一样吐一口气。他说:“不瞒你们。晓兰她曾经是我们村里最俊的女子。我们俩读到高中都一直是同学。要不是当年出去打工,晓兰她差点就是我的婆姨了。”

    林宇峰表情复杂地说:“看来,你和晓兰姐是两小无猜了。”

    “差不多吧。八年前,我们一起出去打得工。我们俩一口气跑到深圳。老实说,当时觉得自己还有点文化,就没头苍蝇一样闯到深圳去了。只知道那边的钱好赚。想想真是太冲动了,还不如去太原找点事做好。那样的话,我的腿也许就不会残废了。”满仓说着,一拐一拐地往前走。他一直往前看着,他的眼前不过是一片黄土起伏的山岭而已。

    “你的腿是怎么伤的?”

    林宇峰小心翼翼地勾动满仓诉说的欲望。后来他才知道,其实不用勾满仓也会说。作为农民之中的知识分子,读过书的满仓在这个村子里实在是太寂寞了。

    “我俩跑到深圳,才知道工作并不好找。钱也不像想的那么容易赚。一来二去,我们就进了一家台资厂当了普通的流水线工人。我的腿就是在厂里卸货时,因为断了缆绳,被设备砸伤的。”

    林宇峰和黎曼都不吭气,静听沉浸在回忆里的满仓往下说。林宇峰注意到,黎曼把一只录音笔很小心地别在上衣兜上。他有些轻视地一笑。

    “受伤这件事,老实说我自己也有责任。那天天晚了,大家卸新来的设备。不知怎的缆绳一下子崩断了。别人都能躲开,就我因为神情恍惚,被装设备的货箱压住了腿。那时候,晓兰已经离开工厂了。她被一个台湾老板给养了起来。那个老板是我们这个电子厂老板的客户。经常到车间来巡视生产进度。一来二去,不知道怎么,看上了晓兰。”

    啪——!

    满仓说着话,随手打死一只伏在驴背上吸血的牛虻。

    “说真的,跑深圳来打工当初还是我的主意。这一下真应了那句话,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的伤好了之后,老板给了三万块钱就打发我回家了。我呢,也想离开那个伤心之地。”

    “我住院养伤的时候,小兰来看过我一次,偷偷留下五千块钱给我。她说,满仓你别怨我。我是真的是穷怕了。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回到挂甲陈去了。”